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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
作者:教育部  文章来源:教育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3-28 15:06: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基本要求

单科基本要求

备 注

应届

非应届

哲学[01]
理学[07]
体育学[0403]
中医学[1005]

320

315

51

A类考生*相对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总分和单科各降低3分。
B类考生相对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各降低5分。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医学[10](不含中医学[1005])

325

320

51

经济学[02]
管理学[12](不含MBA专业[120280])

340

335

57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345

340

57

法学[03](不含法硕联考[030180])

345

340

59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历史学[06]

330

325

55

农学[09]
军事学[11]
艺术学[0504]

315

310

50

法律硕士[030180]

345

340

60

A类考生*相对复试基本要求,总分和单科各降低3分。
B类考生相对复试基本要求,总分降低5分,单科降低3分。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四门联考总分250

五门课程总分320

50

A类考生*相对复试基本要求,总分降低10分,联考总分降低20分,单科降低3分。
B类考生*相对复试基本要求,总分降低20分,联考总分降低30分,单科降低10分。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305

300

40

参加全国统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290

40

报考地处西部地区招生单位, 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A类考生:1、报考地处重庆、四川、陕西三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2、目前在上述省(市)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1、报考地处内蒙古、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9省(区)招生单位;2、目前在上述省(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冶金工程[0806]、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林业工程[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