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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史-----第十一章 第二节 封建制度解体时期的英国和法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4 21:09: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第二节 封建制度解体时期的英国和法国
一、英国
英国在十六世纪有人口400万,80%住在农村,仍然是封建农业国。全国有26个大城市(几万人)和1700多个小城镇,伦敦当时也仅有10万居民。十六世纪英国的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处在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
1、手工工场的产生和发展
十六世纪以来,英国工业部门发展最快的是毛纺织业,经过半个世纪左右,英国的呢绒就在欧洲市场上逐渐占据首位,所以英国人把毛纺织业称为“民族工业”。十五世纪以前,英国是一个羊毛输出国,它生产的大宗羊毛,在国内只能制造少量粗呢,大部分输往佛兰德尔,而佛兰德尔的毛纺织业如无英国的羊毛则无法维持生产。英国毛纺织手工工场发展起来后,羊毛出口锐减,呢绒出口激增,1564—1565年,呢绒和毛织品出口占英国总输出的81.6%。
早在十四世纪,英国毛纺织业就已出现资本主义生产萌芽,到十五世纪中叶就已出现了分散的手工工场,它们最初见于农村,不受城市行会的限制,而农村中成千上万的家庭手工业者则受制于商业资本家,商人购买羊毛、工具、织机等生产资料,交给一些梳毛工、纺毛工和织工进行加工,产品归商人所有,生产者只领得一定的加工费,这种加工费实际上就是工资,这样人们的生产关系就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商人变成了产业资本家,家庭手工业者变成了雇佣工人。后来,资本家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和生产监督,逐渐把分散的手工业者集中在互相毗邻的厂房里,这就成为集中的手工工场。
2、圈地运动
在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年和十六世纪最初数十年间,英国农村掀起了一场圈地的高潮,这主要是因为佛兰德尔和后来英国国内毛纺织业的迅速发展,对羊毛需求量大为增加,羊毛价格不断上涨而引起的。当时养羊业的收益超过农业一倍以上,于是新贵族纷纷把耕地变成牧羊场,他们利用暴力、退佃等办法,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用栅栏、沟渠或篱笆把大片土地围起来做牧场,或者自己经营,或者出租给大牧场主,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圈地运动。
圈地运动首先从与市场联系紧密的南部农村开始,地主最初从圈占森林、牧场、荒地、沼泽等公有地下手,然后扩及小农的租地。到十六世纪三十年代,英国的宗教改革和随之而来的对教产的没收、拍卖,把圈地运动推向了高潮,加速了剥夺农民土地的过程。十六世纪后半期,由于工商业的发展,非农业人口不断增加,城镇和工矿企业对粮食、肉类等农副产品的需求量大大增长,这刺激了大农场的发展,那些农场主为了集中经营,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把大片土地圈起来作为资本主义农场,从事资本主义经营。
圈地运动实质上是一次生产关系的变革,由于大批农民被强制剥夺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被投放到了劳动力市场上,转化为雇佣工人,因而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创造了前途。同时,圈地运动强制消灭了农民占有土地的制度,开始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造为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贵族把圈围起来的大部分土地租给农业资本家,征收资本主义地租,十六世纪末,英国出现了一个专门从事租种地主土地的资本主义农场主阶层,同时中小贵族也资产阶级化,变为新贵族,后来富裕农民、城市富翁、大小官吏也都转化成了新贵族。新贵族剥夺农民土地,实行资本主义经营,因而得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支持,他们结成了联盟。
对圈地运动的历史作用,学术界存在争论。一种意见认为应予充分肯定,因为它不仅是资本积累的关键因素,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其一,促进了近代英国土地所有制的深刻变革,即基本上消灭了小农土地所有制,形成和发展了资本主义大地产所有制;其二,提高了英国的农业生产力,土地的集中有利于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也为资本主义租地农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宜把圈地运动的历史作用评价过高,因为这段历史是用血与火的文字写出来的,不能把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进行的这场运动产生的客观效果与主观目的混为一谈,至于从其采取的手段来说完全是一种反人民的行为。
农民失去了土地后,流离失所,充塞城乡,给英国社会造成严重威胁,于是都铎王朝颁布不少限制圈地的法令,但全都没有执行,政府对违反法令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从来没有绳之以法,相反,从十六世纪三十年代起,政府却颁布一系列迫害失地农民、禁止流浪的法令,如1530年规定,凡身强力壮的流浪乞食者,一律逮捕,鞭打至流血为止,强令发誓志愿劳动,然后遣送回籍; 1547年的立法规定,凡流浪者在一个月内找不到工作,一经告发,就判处为告发者的奴隶,主人可以任意转卖、出让,逃亡过三次的奴隶要按叛逆罪处死。亨利七世时代被处死的失地农民有72000人,伊丽莎白统治时,每年有三、四百人被送上绞刑台,所以马克思把这些法令称为“惩治流浪者的血腥立法”。这种立法的根本目的,是强迫失地农民要“习惯于雇佣劳动制度所必需的纪律”。
3、都铎王朝的专制统治和宗教改革
都铎王朝时期(1485—1603年),竭力打击和削弱大贵族势力,实行专制统治。亨利七世(1485—1509年)即位之初,国内局势不稳,各地不服从王朝统治的情形极为普遍,于是,亨利七世采取断然措施,禁止封建贵族蓄养家兵,解散其家臣,摧毁他们的堡垒,同时在中央加强统治机构,严加惩处胆敢反叛的大贵族。亨利七世利用“星室法庭”对付反叛分子,后来又设立枢密院,它在国王操纵下有权制定法令,掌握最高司法权,主持“星室法庭”,国王多从新贵族和资产阶级中选择出身低微、受到高等教育、攻读过法律、熟悉外交和内政事务的人中任命枢密官;地方各郡归治安法官管理,治安法官由枢密院在地方乡绅中选任,执行枢密院规定的政策,审理司法案件,逮捕和审判犯人,镇压叛乱和骚动,都铎王朝通过地方法官来实行对地方的统治。
都铎王朝一贯执行重商主义政策,保护工商业,奖励航海事业,因而得到手工工场主、大商人和银行家等资产阶级的支持,他们与国王勾结起来,在国会中经常通过有利于王权和新贵族及资产阶级的法案,国会实际上是国王的御用工具。
英国的宗教改革与欧洲其它国家不同,是自上而下推行的,国王常利用宗教改革打击教皇势力,加强王权。罗马教会占有英国1/3左右的土地,每年有大量财富流向教廷,这加深了国王与教廷的矛盾。新贵族和资产阶级也垂涎于教会的财富,因而出现了在宗教改革外衣的掩护下大规模劫夺教会财产的行动。英国宗教改革的直接导因,是教皇迟迟不批准亨利八世与其皇后(西班牙公主)的离婚,于是1533年,亨利八世与教皇决裂,他下令禁止英国教会向罗马教廷缴纳岁贡。1534年,国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为英国教会最高首脑,拥有任命教职和决定教义的权力,宗教法庭改为国王法庭,由国王审判教徒,镇压异端;国会法令规定,未经国王同意,教会无权召集宗教会议,不得制订新的教规,现行教规必须由国王指定的“三十二人委员会”审查通过,凡与国家法令抵触的条文一概废除。改革后的宗教称为“安立甘教”(国教),它与天主教和新教有些不同:教会最高首脑是国王而不是教皇,教会成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按照行政区划划分教区,用英语做礼拜;在教义方面,它兼有天主教的教会拯救灵魂之说与新教的信仰得救之说,因而处于新旧教之间的地位。
英国宗教改革的过程,也是王室、贵族、资产阶级劫夺教产的过程,国王下令封闭寺院,没收其土地和全部财产,分赠给朝臣、贵族、官吏和商人,创造了一批坚决支持英国国教的社会阶层,1636—1639年四年间,全国就封闭了500多所寺院。但改革也经历了曲折,女王玛丽统治时期(1553—1558年),天主教势力一度复辟,女王对新教徒也进行残酷迫害,因此而获得“血腥的玛丽”称号。1554年,玛丽与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结婚,卷入西班牙对法战争,使得英国失掉了加莱港。伊丽莎白统治时期(1558—1603年),亨利八世的宗教法案才重新恢复。
4、英西战争
十六世纪,西班牙是当时的殖民强国。1580年,它又兼并了葡萄牙,更不可一世,其领土遍及全球,号称“日不没”国。它依靠强大的舰队,垄断国际贸易,称霸世界。十六世纪后期,英国海外贸易发展很快,这必然与西班牙发生冲突,英国视西班牙为其对外发展的主要障碍,因而矛盾日益尖锐。
英国海军力量当时还较薄弱,不敢与西班牙正面冲突,于是英国贵族、商人专门进行海盗和走私活动,扰乱西班牙航线,劫拦西班牙运载金银的船只、豪金斯、德雷克等人就是这些海盗中的头子。十六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英西斗争更尖锐,英国支持法国新教徒反对西班牙政策的工具无主教会。支持尼德兰反西班牙的革命,西班牙则帮助爱尔兰的天主教徒反对英国统治,扶持英国天主教和封建残余势力组织颠覆活动。1587年,英国揭发了西班牙操纵的谋杀伊丽莎白的大阴谋案,玛利?斯图亚特也参与其事,伊丽沙白于是自决了这位被囚禁二十年的前苏格兰女王。而英西之间的武装冲突也势不可免。1588年7月,西班牙出动其“无敌舰队”向英国发动进攻,双方在英伦海峡决战,经过两周激战,西班牙舰队损失惨重,几乎全军覆没,西班牙从此一蹶不振,而英国开始树立了海上霸权。
5、资产阶级反专治斗争的开始
都铎王朝初期,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羽翼未丰,仍需王权的保护。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势力的壮大,专制制度就越来越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双方矛盾于是十分突出。在伊丽莎白统治晚期,国会里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反对国王出售各种商品的专卖权。1597年国会提出抗议,但无效果。1601年国会再度对专卖权制度进行猛烈抨击,并得到伦敦人民群众的支持,女王无奈,许诺停止出售专卖权,这是资产阶级反专制斗争的开端。
资产阶级对伊丽莎白的宗教政策也不满意,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要求建立廉俭教会,清除国教中天主教的残余,并摆脱王权而独立,他们这种宗教主张被称为“清教徒”,清教徒分两派,一是长老会派,要求英国建立象卡尔文教那样的长老会制,这代表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的温和派。另一派是独立派,他们要求建立独立的信徒自治团体,不受国王、教会控制,这是一个代表中小资产阶级和中小贵族利益的激进派,伊丽莎白极端仇视清教徒,残酷迫害他们,但清教徒势力不断扩大,到斯图亚特王朝时期,政治斗争与宗教斗争结合在一起。1640年,资产阶级终于在清教徒的旗帜下,掀起了反对专制制度的资产阶级革命。

二、法国
十六世纪的法国约有人口1500万,是欧洲大国,巴黎有居民30万,为欧洲最大城市,但法国仍然是一个封建农业国。90%以上的居民从事农业,十五世纪末时,法兰西开始成为统一的民族国家,清除了中世纪的封建割据状态,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开始出现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从而带来阶级结构的新变化。
1、经济的发展和阶级关系的变化
十六、十七世纪的法国,封建经济仍占统治地位,封建土地所有制仍是法国社会的经济基础。但是,十六世纪前期法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农民阶级保持了自己经济的独立性。法国农奴早在十二世纪就开始人身解放,到十五世纪末已成为在封建法权掩盖下的小租佃者,他们享有相当程度的人身自由。但他们还不是土地所有者,尚未获得彻底解放,农民租种土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绝大多数是世袭,但须缴纳世袭地租,农民对租种的土地有广泛的支配权,甚至无须领主事先同意就可出卖份地,只是购买者必须缴纳的封建赋税,法国农民的这种处境在欧洲很独特。
十二世纪以来,劳役租转变为实物代役租,十四世纪以后,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封建主图把实物地租转变为货币地租,这样就使农民的产品直接投入市场,广大农民为适应市场需要,不断扩大生产以提高产量,这需要大量投资。另外,随着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出现一支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常备军,使农民国税负担不断增加。如果农民没有相当大的货币来源就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于是多数贫苦农民为解一时之需不得不向高利贷者伸手。高利贷的渗入农村,不仅盘剥广大农民,而且也侵蚀封建主占有土地的基础。
城市市民和官僚贵族手中的大量货币资本,乘封建主急需金钱之机,便购买他们的土地和征收地租的权利。他们购得土地,然后以定期租佃的形式交给农民耕种,按对分制原则分配产品,这种对分制实际上是由封建土地所有制向资本主义租佃制过渡的一种形式。商人高利贷者以土地作抵押向农民提供贷款,其利息往往转化为固定地租,像世袭地租一样被摊派到农民的土地上,世代缴纳,永无止境,故称为“租上租”。所不同的是,世袭地租是交给封建主的,租上租则付给高利贷者。
十六世纪前期,法国农村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已经开始,不过它与英国的方式不同,而是采取了国债制度和包税制度的形式。由于十六世纪“价格革命”的发展使征收固定地租的封建贵族损失惨重,封建国家为了补偿贵族的损失,便大量增加国税。而新兴资产阶级和商人高利贷者采取包征间接税的办法实行敛财,他们把国家预备征收的税款事先垫付,从而获得向居民直接征税的权利,包税人在征税中大肆搜利,获得了巨额利润。从1522年开始,法国政府发放有息公债劵,资产阶级于是购买公债,把钱贷给国家,依靠高利贷获取高额利润。货币大量集中在少数大商人和包税人之手,这就为法国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创造了前提。
新航路开辟后,随着商业中心的转移,法国的海岸的城市和港口(如波尔多、拉罗舍尔、南特等)逐渐繁荣起来,成为东西方贸易和新旧大陆贸易的中心,在这种形势下,法国西南部朗该多克地区的纺织业中最早出现了一批分散和混合的手工工场,商业和信贷资本家一开始就在流通流域采取包购包销办法干预生产,后来直接插手生产领域,使城乡小生产者处于依附地位,形成萌芽状态的分散的手工工场。
法国君主专制政府实行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为了保证城镇居民商品粮和原料的供应,对粮食出口实行禁制关税政策,对工业品进口则实行保护关税政策,这样一来就提高了法国商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从1489年至1515年法国政府颁布许多法令,批准恢复和重新开设定期市集和地方市集命令地方各级封建主,禁止在商路上和河流中设置关卡,保证水陆交通自由,统一征收道路税和市场税,规定“王尺”为统一的长度标准。1544年又建立里昂银行,统一了币制,这些措施对手工业的发展十分有利。
2、法国专制制度的加强
十六、十七世纪法国社会经济发生的变化,迫使统治阶级寻找新的统治方式,在城市资产阶级和中小地方贵族的支持下,法国开始了君主专制制。
君主专制制最早始于路易十一时期(1461-1483年),在其以后的三代君主(查理八世、路易十二和法兰西斯一世)时期才正式确立。在这期间(70年),三级会议停止召开,国王凭自己军队的实力任意征税,国务会议掌握行政管理大权,一切重大决策都由国王及其少数近臣决定,只有巴黎高等法院才有进谏的权力,以及国王年幼时指定摄政王的权力。
由于国王宫廷豢养大批官僚、贵族,供养庞大的常备军,因而需要巨大的财富,然而法国国库经常空虚。专制政府财政的来源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对内掠夺,增加捐税,二是对外掠夺,发动侵略战争。主要办法是压榨农民、征收国税,法国国税在十五世纪末大约为300万里佛尔,到十六世纪中叶增加到900万里佛尔,由此可见专制政府对国内人民剥削的沉重。
3、宗教改革和雨格诺战争
十六世纪法国的统一和王权的强大,限制了罗马教廷对法国教会的过分贪求。1348年,法王查理七世的国务诏书,规定宗教会议的权力高于教皇权,主教和修道院长由教士选出。1576年,法兰西斯一世与教皇签订“波伦亚协定”,规定法国高级教职由国王任命,教皇批准,这些使得教会成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
十六世纪二十年代,路德派宗教改革思想开始在法国传播,而法国宗教改革家卡尔文由于在国内受迫害逃亡瑞士,以日内瓦为中心建立宗教改革的新派别――卡尔文教派。四十年代,其改革思想开始在法国传播。但新教徒受到亨利二世设立的“火焰法庭”的疯狂迫害。
随着宗教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法国逐渐形成两个派别,一个是反封建的宗教改革派,有依附农民和城市市民,另一个是反对君主专制的封建反对派,其核心是中央和地方的封建贵族寡头。这一派又因其信仰不同而分为两个集团。一个是并入王室领地较晚的法国南部地区集团。由于国王从北部、中部诸省贵族中选拔国家官吏,因而引起南部贵族不满。他们信仰反正统教的卡尔文教派,这一集团的信徒称为“雨格诺教徒”,其首领是波旁的安蒂昂、康迪亲王、那瓦尔的亨利及海军将领科里尼。另一个是法国北、中部诸省的集团,他们接近国王,处于国王严密控制之下,独立其首领是军队统帅弗朗索瓦?介斯公爵和枢机主教亨利?介斯,由于这两个封建贵族集团有深刻的利害冲突,使得法国贵族间的内战始终处于一触即发之势。
1559年亨利二世去世,法兰西斯二世即位一年即死去。十五岁的查理九世取得王位,于是宫廷贵族各集团为争夺国王监护人头衔进行激烈斗争。1560年以安蒂昂?波旁为首的一派。打算召开三级会议,解除介斯家族的职务,以保障波旁党利益,不料阴谋败露,安蒂昂、康迪以叛乱首犯被判死刑,只因法兰西斯二世1560年12月突然死去才幸免于死。
1562年3月,弗朗索瓦?介斯率军队通过瓦西镇,忽然听到雨格诺教徒在谷仓内作礼拜唱赞美诗,介斯下令袭击手无寸铁的雨格诸教徒,当场杀死23人,伤100余人,瓦西镇惨案成为法国内战爆发的信号。(表面上为宗教战争)此后内战持续30多年,史称“雨格诺战争”(1562-1594年),分三个阶段:
(1)由瓦西镇惨案到圣巴托罗缪之夜(1562-1572年),这阶段的特点是:两个封建主集团为把持国王夺取国家政权而斗争。在双方交战军队中,有相当部分的外国雇佣军,法国内战由于外国干涉而更复杂化,英、德新教诸侯都支持雨格诺教徒,而西班牙腓力二世则支持介斯派。双方互有胜负,于1570年8月8日签订圣热曼“和解敕令”,准许新教徒可在全国范围内作礼拜,可担任国家官职,并留下四个要塞由他们控制。这是雨格诺教徒取得的最大胜利。
(2)由圣巴托罗缪之夜到天主教联盟的成立(1572-1576年),1572年8月18日,是那瓦尔王亨利与国王之妹马格丽塔结婚之日,新教徒领导人齐集巴黎准备参加婚礼。太后喀德琳则认为这国对抗介斯家族的手段,于是和其亲信们密谋消灭雨格诸教徒。事先在他们的住处画上白十字标记。8月24日,圣巴托罗缪节,这天凌晨两点到四点,按统一信号对雨格诺教徒进行大屠杀。到24日中午,巴黎被杀的两千多人,其中包括科里尼。此后双方又发生了两次战斗,最终国王不得不准予新教徒在一切地方(除巴黎和王宫地区外)有信教自由,除以前要塞外,另加8个要塞。雨格诺教徒配置2万人驻守,加强了防御,俨然如国中之国。
(3)由天主教联盟的建立到亨利四世进入巴黎(1576-1594年),这阶段斗争的结果是瓦洛亚王朝灭亡,波旁王朝正式建立。1574年9月查理九世去世,其弟亨利三继位。他宣布死后王位由他的近亲那瓦尔王亨利继承,这对介斯党是一打击。他们也走上建立独立组织的道路。1576年成立天主教联盟,由亨利?介斯领导,宣布一切天主教徒必须服从联盟,企图以此夺取王位。但亨利三世利用联盟内部矛盾,依靠城市和普通贵族的支持,宣布自己为天主教联盟首领,并把它改名为“王家联盟”。1585年那瓦尔的亨利正式成为王位继承人,介斯党看到大势已去,于是建立了“巴黎联盟”,积极策划推翻国王。1585年5月,国王逃出巴黎,12月派人刺杀了亨利?介斯,这件事使巴黎反国王的运动十分高涨,那瓦尔的亨利率大军从南方逼近巴黎,国王也于1589年4月联合他共同向巴黎推进,然而8月1日一名多米尼加派修士扎克?克勒芒潜入军营刺杀了国王,于是亨利?波旁即位,但他信仰雨格诺教,天主教徒和巴黎贵族不愿承认他,继续和他作战,亨利四世于是决心改奉天主教。1593年7月23日他重新皈依天主教,得以于1594年3月进入首都成为全国公认的国王。
为平息雨格诺教徒的愤怒和结束长期内战,亨利四世于1598年4月13日颁布了南特敕令,宣布天主教为法国国教,恢复天主教的礼拜,没收的土地的财产归还天主教僧侣,而雨格诺教也获得信仰与崇拜自由,有权召集自己的宗教会议和担任国家官职,并为他们保留了100多个要塞作为履行敕令的担保。南特敕令实质上是交战双方的和约,它标志着法国内战的最后结束。由于它承认了新教的信仰自由,所以也是西欧第一个对异教宽容的范例。
4、亨利四世与黎塞留的统治
长期的雨格诺战争给法国带来巨大灾难,农民群众深受其害,不断反抗贵族。为缓和农民反抗情绪,亨利四世采取了一些对农民让步的政策,废除了过去几年农民积欠的税额,甚至部分地区降低税额,并严禁税吏夺取农民的耕畜和农具以抵偿欠税,此外他还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恢复和发展农业,如规定粮食可自由运输,奖励推广新农作物等。
亨利四世对工商业也实行奖励和保护政策,他注意发展手工工场,并实行保护关税政策,禁止法国原料出口以满足本国需要,扶植本国的新兴工业。
亨利四世实行强硬的对外政策,他认为法国的主要敌人是西班牙和德国的哈布斯堡王朝,因此他极力联络英、荷兰及瑞士、北欧等新教国家,准备在欧洲建立一个强大的新教联盟,来对抗天主教的支柱西班牙和奥地利,这个计划为国内天主教徒不满,1610年5月当他准备出发到前线时,被耶稣会派遣的凶手刺杀,路易十三即位。
1624—1642年,枢机主教黎塞留担任路易十三的首相,大权独揽,国王凡事都依靠首相。黎塞留善于把国王的利害和自己的利害结合起来,在政治方面为巩固专制制度做了很多工作,他在《政治遗嘱》中公开宣称:“我的第一个目的是使国王崇高,我的第二个目的是使国王荣耀。”他本人虽是僧侣贵族,但他把国家利益置于教会利益之上,强迫教会付出大量捐税,严厉对待耶稣会士的反抗活动,他还促使国王下令拆除所有封建主的堡垒,禁止贵族间的决斗,并严酷惩罚宫廷贵族和反对派的阴谋活动,。1621年,雨格诺派代表在拉罗舍尔集会,决定以洛盎公爵为首发动暴动,1627年黎塞留亲自率军围攻。1628年10月攻克拉罗舍尔,其它地区的雨格诺教徒也遭失败。国王于1629年颁布“恩典敕令”,仍允许雨格诺派的信仰自由,但剥夺他们的政治特权与军事力量。
为巩固中央集权制,黎塞留对国家行政结构也实行了改革,他在各省派遣一个主计官,直接向国务会议负责,监督地方行政、财政、司法等,这个职位不能买卖、转让和世袭,随时由中央政府任免,其实际地位在总督之上,因此地方实权完全转到国王官吏之手。在中央机构中,国务会议虽是最高行政机关,但实际徒有虚名,一切实权完全集中在首相和他手下的主管部门手中。
在对外政策上,黎塞留继承了亨利四世的现实主义政策,他的目的是保持欧洲的“政治均势”以削弱哈布斯堡王朝,他执政期间,法国常备军达15万人,并策划法国参加了三十年战争,在战争中他利用各种方法来阻止哈布斯堡王朝的强大。
1642年黎塞留死去,第二年路易十三也死去,由于路易十四年幼,王权再度动摇,但法国专制制度在黎塞留奠定的基础上仍达到了全盛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