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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共50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4 21:21:2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共50所)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南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烟台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政法学院 兰州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说明:标注为红色字体的为已经公布200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