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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广"硕师计划" 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12 1:58:51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从明年开始,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将可通过选拔,成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部门签约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

昨天,教育部网站通知指出,教育部决定从2010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通知指出,“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在三年服务期内,按照在职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

相关: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

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自2004年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农村学校培养了一批骨干教师。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教育部决定从2010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和服务方式

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各地要将实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紧密结合。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

一是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聘为特岗教师的,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是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三年聘期内年度(或绩效)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推荐,培养学校单独考核,符合培养要求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推荐人选条件和范围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本科所学专业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