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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专业学位
作者:上善若水…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9-22 13:33:24  文章录入:上善若水29  责任编辑:上善若水29

天津音乐学院 2018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创作、表演等实践能力,具有良好艺术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 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 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 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 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四、招生专业 音乐(专业方向:作曲、视唱练耳、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舞蹈(专业方向: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戏剧(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


五、招生计划
(一)教育部还未下达 2018 年招生计划,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 关信息。
(二)    我院每个专业方向的招生总数上限,为本专业方向的导师数×3,原则上每位
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不超过 3 名。

六、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18 年艺术硕士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预报名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 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 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 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 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 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考试科目及代码
音乐 135101;戏剧 135102;舞蹈 135106
思想政治理论 101;英语二 204(俄语 202、日语 203); 专业课 611;专业基础课 512。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上一年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被查出作弊的考生,按照《天 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决定书》意见执行。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10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
16:30),逾期不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 9 号,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 音乐学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 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 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
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 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院将在复试时对 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 学资格或学籍。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5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 2017
年 12 月 23 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 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 院命题,详细考试内容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
(2)复试条件:我院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专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4)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复试考试时,根据师生比例、指标名额、考 生分数等状况,允许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但考生必须参加所转报方向的复 试考试(相关基础课程及面试)。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 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并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乐器种类不限,学院
不负责安排伴奏人员); 2.专业考试时请带本人创作作品、论著或音乐会节目单等,供评委参阅;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到我院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4.专业及文化考试均在我院进行,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录取
均衡各科成绩择优录取,由本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1.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参加 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


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
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一、几项规定
1.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期报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出示原单位证明向我 院研究生处请假,无故两周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审,业务、健康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学籍,经查 实确系徇私舞弊,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其学籍;
3.在健康复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医疗单位诊断短期内可以治愈的, 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学年开学前,经县以上医院和我院校 医室复查证明确已痊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学习期间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习成绩突出者,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


附件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方向目录

一、音乐
1.作曲、电脑作曲
2.视唱练耳
3.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现代音乐 4. 音乐教育
声乐演唱教学、钢琴演奏教学、合唱指挥、音乐教学法

二、舞蹈
1.舞蹈编导
2.舞蹈表演

三、戏剧
1.戏剧影视表演
2.戏剧影视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


附件二:不同研究方向的专业考试项目说明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内容

音乐 一、作曲、电脑作曲研究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作曲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配器、作品分析
2.面试(含乐器演奏等)
3.外语听力

二、视唱练耳研究方向 初试:
1.专业课:
a.听写: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三声部旋律、四声部和声连接、 节奏听写各一条(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b.视唱:单声部弹唱、二声部弹唱、三声部弹唱各一条(每人 60 分钟,含 30 分钟准备、30 分钟考试)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和声、作品分析
2.面试(含 a.自选艺术歌曲一首 b.四声部节奏读谱)
3.外语听力
备注:复试面试每位考生有 20 分钟准备时间。 三、音乐表演研究方向


(一)声乐演唱艺术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美声演唱:演唱中国歌曲一首、外国作品两首(原文演唱;德、
意、法、俄、英任选两种) b.民族声乐:演唱中国作品三首(古曲一首、中国二十世纪 30、40
年代艺术歌曲一首、中国民族歌剧选段一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美声演唱:演唱中国歌曲两首(其中一首是中国二十世纪 20 年代
至 50 年代的艺术歌曲)、外国作品两首(原文演唱),共四首(曲目不得 与初试重复、外语语种可有一首与初试重复)
b.民族声乐:演唱中国作品三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传统民歌 一首或改编民歌一首、戏曲或曲艺风格的歌曲、创作歌曲各一首) 2.作品分析
3.面试:视谱演唱、外语朗读(不包括民声专业)
4.外语听力

(二)中国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中型以上不同风格作品三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民族民间音乐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中型以上不同风格作品两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演唱一首民歌或戏曲、说唱)
4.外语听力

(三)管弦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1)弦乐:
a.小提琴:
Ⅰ.自选巴赫 g 小调、a 小调、C 大调无伴奏奏鸣曲同一奏鸣曲中慢、 快各一乐章或第二组曲的《恰空》;
Ⅱ.自选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两首(至少一首为帕格尼尼); Ⅲ.自选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小提琴协奏曲第一乐章(含华彩)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
钢琴伴奏。
b.中提琴: Ⅰ.自选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
Ⅱ.自选巴赫无伴奏组曲(BWV1007—1012)同一组曲中的前奏曲与慢 板舞曲各一首,或其他无伴奏奏鸣曲的快、慢各一乐章;
Ⅲ. 自选中小型乐曲一首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
钢琴伴奏。
c.大提琴:
Ⅰ.从《皮阿蒂 12 首随想曲》中自选练习曲一首; Ⅱ.从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第三、四、五、六组曲中自选前奏曲与萨拉
班德舞曲各一首; Ⅲ.奏鸣曲一首,自选快、慢各一乐章。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 钢琴伴奏。
d.低音提琴:
Ⅰ.练习曲一首(施托赫 57 首程度以上);
Ⅱ. 任选六首巴赫大提琴组曲中的前奏曲一首; Ⅲ.古典奏鸣曲一首,自选快、慢各一乐章。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一律要求钢
琴伴奏。


(2)管乐:
a.木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 Ⅰ.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Ⅱ.古典、巴洛克时期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 Ⅲ.浪漫时期大、中型乐曲一首。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 钢琴伴奏。
b.铜管(小号、长号) Ⅰ.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Ⅱ.古典、巴洛克时期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 Ⅲ.浪漫时期大、中型乐曲一首。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 钢琴伴奏。
c.西洋打击乐 Ⅰ.小军鼓:自选高等小军鼓乐曲一首(相当于《德勒克留斯 12 首练
习曲》程度);
Ⅱ.定音鼓:自选高等定音鼓乐曲一首(相当于《卡特组曲》程度); Ⅲ.马林巴:选自巴赫作品一首;自选近现代作曲家作品一首; 备注:乐器马林巴演奏需要背谱完成。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1)弦乐:
a.小提琴:Ⅰ.自选技巧性乐曲一首 Ⅱ.自选一首浪漫时期以后协奏 曲中的第一或第二、三乐章;Ⅲ.自选一首贝多芬创作年代以后小提琴与钢 琴奏鸣曲中的一个乐章。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一律 要求钢琴伴奏。
b.中提琴:Ⅰ.自选一首中提琴与钢琴奏鸣曲中的第一乐章;Ⅱ.自选


一首中提琴协奏曲中的第一或第二、三乐章。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c.大提琴:Ⅰ.技巧性乐曲一首;Ⅱ.协奏曲一首。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一律
要求钢琴伴奏。 d.低音提琴:Ⅰ.技巧性乐曲一首;Ⅱ.协奏曲一首。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一律 要求钢琴伴奏。
(2)管乐:
a.木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Ⅰ.近现代协奏曲或奏鸣曲 一首;Ⅱ.无伴奏作品一首。 备注:可看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铜管(小号,长号):Ⅰ.近现代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Ⅱ.无伴奏 作品一首。
备注:可看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c.西洋打击乐: Ⅰ.小军鼓:自选高等小军鼓乐曲一首(要求演奏与初试风格不同的作
品)。
Ⅱ.定音鼓:自选高等定音鼓乐曲一首(不能重复演奏初试作品)。 III.马林巴或者颤音琴:自选近现代作曲家作品一首(不能重复演奏
初试作品,要求背谱演奏)。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
4.外语听力

(四)键盘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钢琴:两首不同作曲家的练习曲,自选下列作曲家奏鸣曲快板乐章
(克列门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一首,


自选中外乐曲一首
b.手风琴:巴赫平均律一首、乐曲两首(其中含一首多乐章作品) c.双排键: 即兴一首,自编曲一首,自选曲一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钢琴:两位作曲家的乐曲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b.手风琴:斯卡拉蒂奏鸣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c. 双排键:复调乐曲一首,自选曲一首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
4.外语听力

(五)现代音乐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声乐演唱:中、大型作品三首(含有中外文不同语种、风格) b.器乐演奏:中、高级练习曲一首,不同风格的中、大型作品两首(一
律要求背谱演奏)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声乐演唱:中、大型作品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中外文歌
曲各一首),自主改编作品一首,乐器弹唱一首。(共四首) b.器乐演奏:中、大型作品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一律要求
背谱,加钢琴伴奏)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问答、演唱一首民歌或戏曲)
4.外语听力


四、音乐教育方向
初试:
1.专业课:
(1)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声乐演唱教学:中外歌曲三首(背谱演唱;自带伴奏) b.钢琴演奏教学:练习曲、复调、乐曲各一首(背谱演奏)
c. 合唱指挥: 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背谱指挥;八人以下合唱队或 两架钢琴;提供总谱十份);混声四部合唱总谱弹奏一首(抽签)
d.音乐教学法:视唱、多声部弹唱、和声听辨
(2)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任选一项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 综合技能:

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声乐演唱、合唱指挥(自选其中非主项 方向的技能一项,表演一首,不可与初试“专业基本技能”中的选项 重复)
2.专业基本能力: a.钢琴演奏教学:新谱视奏(抽签)、答辩 b.声乐演唱教学:新谱视唱(抽签)、答辩 c. 合唱与指挥:视唱练耳、答辩 d.音乐教学法:教学法展示 (15 分钟)
3.作品分析
4.外语听力

舞蹈
一、舞蹈编导方向 初试:
1.专业课:编导(音乐即兴编舞、命题编舞)


2.专业基础课:中国舞蹈史或西方舞蹈史任选一项 复试:
1.舞蹈音乐分析、舞蹈作品分析
2.面试(含不少于 3 分钟的舞蹈剧目展示)
3.外语听力 二、舞蹈表演方向 初试:
1.专业课:舞蹈表演(剧目表演、含技术技巧的风格性组合)
2.专业基础课:中国舞蹈史和西方舞蹈史任选一项 复试:
1.舞蹈作品分析、舞蹈基础知识
2.面试(含舞蹈即兴表演)
3.外语听力

戏剧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现场朗诵(从小说、诗歌、寓言、散文、中外戏剧独、对 白五种体裁中任意选择一篇)
2.专业课二:综合理论基础(笔试) 复试:
1.专业主科:
a.编讲故事与即兴小品(现场抽题) b.现场朗诵:中外戏剧独对白任选一篇
2.作品分析
3.面试
4.外语听力 二、戏剧影视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 初试:
1. 业务课一:现场朗诵(从小说、诗歌、寓言、散文、中外戏剧独、


对白五种体裁中任意选择一篇) 2. 专业课二:综合理论基础
复试:
1.(1)中外戏剧独白(任选一段);
(2)文学作品朗诵 2.作品分析
3.面试
4.外语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