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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考研(含非全日制)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公示
作者:上善若水…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3-11 15:48:23  文章录入:上善若水29  责任编辑:上善若水29

2019年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考研(含非全日制)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公示为大家整理发布。天津大学1V1考研复试指导、调剂指导请联系倩倩学姐QQ:2852358027  研哥微信:xdfxk2014  天津考研网QQ:394999530

根据《天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院各专业情况,现将建筑学院 2019 年硕士招生复试、调剂等事宜通知如
下:
一、 查询建筑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
建筑学院网站( http://arch.tju.edu.cn )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栏目。
 
二、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本院各系所、各学科的实际情况,成立复
试小组,每个小组由 3~7 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专业能力
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 1 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
复试工作。
三、 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
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
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复试成绩科学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进行量化评价。
4、 复试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
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四、 各专业及方向招生计划(含非全日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非)日制类型   招生计划(人)      分数线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5(建筑设计及其理论)340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 2(建筑技术科学)340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  1(建筑历史与理论)340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 2 400
083400 风景园林学 全日制 2 330
085100 建筑学(专) 全日制 46 315
085300 城市规划 全日制 19 335
095300 风景园林 全日制 19 310
130400 美术学 全日制 2 340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 1 390
135100 艺术 全日制 6 350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非全日制 30(建筑学) 310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非全日制 20(城市规划) 310 095300 风景园林 非全日制 20 310 注: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
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招生名额及分数线后续公布。
 
五、 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原则
我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 2019 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在复试分数线
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
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
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源不足 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
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
平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 90 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
《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考生将加盖好
印戳(资格审查现场盖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由学院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后,学院负
责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
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
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
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 4 月 24 日——25 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
9 教学楼 104 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建筑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相关要求和提示
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  --3 月 14 日上午8:30-12:00--卫津路校区25 教学楼 A
区一层大厅--1.3 月 12 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硕士招生管理系统交费
平台缴纳复试费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 4 月
24 日—25 日,到卫津路校区第 9 教学楼 104 室领取。 资格审查--补漏 3 月 18 日下午13:30-16:30--卫津路校区第 9 教学楼104 室--1.3 月 12 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硕士招生管理系统交费
平台缴纳复试费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 4 月24 日—25 日,到卫津路校区第 9 教学楼 104 室领取。
体检--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3 月 13 日上午8:00-11:30--卫津路校区校医院--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2.缴纳体检费 60 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体检--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及天津市地区其他高校考生--3 月 13 日下午13:30-16:30--卫津路校区校医院--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2.缴纳体检费 60 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体检--参加复试的非天津市地区考生---3 月 14 日下午13:30-16:30--卫津路校区校医院--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2.缴纳体检费 60 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验证:(含专业调剂考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参加考试及个人资料及作品--3 月 16 和 17 日--具体时间、地点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凡考快题设计和绘画的考生请自备绘图工具及绘图纸,学院提供图板。相关用纸要求另行通知。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验证:(含专业调剂考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参加考试及个人资料及作品集等。--3 月 16 和 17 日--具体分组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调剂专业生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验证:(含专业调剂考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参加考试及个人资料及作品集等。--3 月 16 和 17 日--具体分组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请参加复试考生,妥善安排好体检后,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午(周五)10 点,到建筑学院六楼报告厅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宣讲会。由于复试学生较多,会议室空间有限,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资格审查合格单前来参会。 六、 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复试总分为 200 分,低于 120 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 考核范围 分值 考核时间
笔试部分 专业知识测试 65分 见网站后续通知 综合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分 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考生可以提交个人作品等材料。
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120分  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考生可以提交个人作品等材料。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体检
参加复试的本
校考生
3 月 13 日上午
8:00-11:30
卫津路校区
校医院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
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
(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 60 元(若其余时间
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
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
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
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
排)
参加复试的本
校考生及天津
市地区其他高
校考生
3 月 13 日下午
13:30-16:30
参加复试的非
天津市地区考

3 月 14 日下午
13:30-16:30
专业知识
测试(笔
试)
资格审查合格
考生验证:
(含专业调剂
考生)
考生凭身份
证、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
单、体检收费
单据红联参加
考试及个人资
料及作品集
等。
3 月 16 和 17 日
具体时间、
地点学院网
站另行通
知。
凡考快题设计和绘画的考生请自备
绘图工具及绘图纸,学院提供图
板。相关用纸要求另行通知。
综合素质
测试(面
试)
具体分组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另行
通知 调剂专业
生面试
特别提示
请参加复试考生,妥善安排好体检后,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午(周五)10 点,到建筑
学院六楼报告厅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宣讲会。由于复试学生较多,会议室空间有限,考生
须持准考证和资格审查合格单前来参会。
复试内容 考核范围 分值 考核时间
笔试部分 专业知识测试 65分 见网站后续通知
综合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分 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考生
可以提交个人作品等材料。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120分(3)复试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笔试时查验,面试时查验并上交);
(4)体检交费单(红联)
(5)考生自述材料(包括反应个人信息(含个人姓名、照片(证件照)、身
份证号、考号、电话和邮箱)、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
划等材料仅限 A4 纸一张,可以正反打印,一式 5 份,面试时交给秘书以供各位面
试专家了解。);
(6)本科期间成绩单(往届生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盖所在
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注意:以上材料交各面试组秘书审验,其中(3)、(4)、(5)交给秘书留底备查,其余材料
可带走。
 
七、 录取办法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
按照报考第一志愿,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先确定录取资
格,再根据研究方向确定录取方向,如出现录取不足的情况,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 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将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之后陆续在天津大学建筑学
院网站公布,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到网站查看。学院将不再额外通知未被录取
的考生。请未被录取的考生及时联系调剂事宜。
 
八、 调剂办法
 
参见《天津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具体要求。
具体细则,请参加 2019 年 3 月 15 日上午招生录取工作宣讲会,并关注学院
通知。
 
九、 其他事宜
 
1、由于今年复试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
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由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2、有关复试、录取的详细要求和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
http://arch.tju.edu.cn)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3、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反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022-27402393
联系人:李老师
重要提示:请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接收反
馈相关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19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