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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考研复试工作细则公示
作者:上善若水…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3-27 17:35:32  文章录入:教研助理  责任编辑:教研助理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考研复试工作细则公示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考研复试工作细则公示为大家整理发布。天津师范大学1V1考研复试指导、调剂指导请联系倩倩学姐QQ:2852358027  研哥微信:xdfxk2014  天津考研网QQ:394999530
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各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带头人、研究生秘书等相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要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复试专家小组组成。复试专家小组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组长应由学科带头人担任。
二、复试工作安排
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院在国家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
2019年3月26日下午14:00—16:30进行英语听力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见下表:
 
四、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8:00—11:00到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明理楼A311进行资格审查,交验各种证书和复印件。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核对照片、证件号码);(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复试费缴费凭证(网上缴费后打印);(5)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6)准考证。
此外: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原件。
(2)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原件及复印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综合面试。
 
(一)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
2.外语水平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实施。英语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3.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
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由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考核,成绩由每位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二)复试评分及总成绩
复试核算办法
复试成绩 =专业课笔试成绩×20%+外语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50%
外语成绩核算比例
英语听力占50%,英语口语占50%
六、调剂
(一)调剂原则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安排
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调剂
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24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院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天津市相关的补充规定及我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规则
总成绩 = 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60%+ 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提供虚假信息。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院一般应在4月12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知拟录取考生被录取的专业、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
(二)学院通知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于4月25日前寄到所在学院,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三)拟录取考生要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做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书、同意待录取)
(四)录取通知书在6月初发放,考生通讯地址4月30日—5月10日可直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复试录取信息的公示及公开
(一)复试过程公示。
学院在校院网站上公示,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由学院在学院网站自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研究生院网站也会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统一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一、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向学院递(寄)交考生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外科、血压、身高、体重、视力、肝功、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证明必须在4月25日前交(寄)回报考专业所在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关于收费
今年复试考生统一进行网上交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研究生复试费收取标准,每名考生收取费用90元。考生通过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网上交费系统缴纳复试费,网址为:http://59.67.79.53/xysf/,考生无需注册,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登陆,缴费成功后需打印缴费凭条。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23日-4月11日。调剂考生在接受复试通知24小时后方可进行缴费。
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