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考研录取新生户口迁移方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6-11 17:11:50  文章录入:tjkyjiaowu  责任编辑:tjkyjiaowu

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考研录取新生户口迁移方法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相关规定,天津市(十六区)家庭户口新生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天津市(十六区)集体户口新生及外省市新生,按照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可由新生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新生在入学报到时不办理户口迁移,逾期将不再单独补办。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解决户口。
新生办理户口迁移应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地址及登记机关
户口迁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135 号
登记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同砚路派出所
2.户口迁出时应核对相关信息:
(1)户口迁移证中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中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一定要准确无误;
(2)户口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直辖市写到区一级),备注栏中请注明身高、血型(若迁移证中没有注明,请自行填写,确实不知道血型的,可写:血型不详)。
(3)户口迁移证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方可生效。
3.如新生户籍信息不一致,有更改的,请在户口迁移证(或本市户口页)变动项目处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户籍民警章。
4.办理落户手续时,需提供新生的户口迁移证(或本市集体户口页)、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一寸近照一张。
重要提示:
1、新生落户手续审批时间较长(约半年以上),需要用户口办理身份证、出国手续、登记结婚、买房、公等相关事宜的新生,请在户口迁出之前办理完毕,以免在迁移过程中耽误正常使用。
2、学生在校期间所生子女不予落户。
3、学生在校期间无法将户口迁移至本市其他家庭户或集体户内。
如有疑问请咨询天津大学保卫处户籍科
咨询电话:022-27401801
022-85356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