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关于201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 |
南开大学关于201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 |
责任编辑:billlee322 作者:佚名 来源: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更新时间:2010-6-7 21:2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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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关于201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转接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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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脱产就读的新生,截至报到时档案必须转入我校,不转入或转入档案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入学前有工资者,报到时必须将本人工资关系转至我校,工资转移证明必须写明“工龄”、“原单位工资停发日期”、“转入单位”等内容,由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不转入或工资转移证明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户口关系是否转入由新生自定,户口迁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凡报到时不转者,入学后不再补办理。 原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按协议规定只转党团组织关系。新生党员要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本校内单位有变动的,需要有原学院党委开具的给学校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天津的要有原所属区县(局)具有全市范围党员接转权限党组织开具的给学校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外省市的要有原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具有全国范围接转权限党组织开具的给天津市教育工委组织处的介绍信;部队的要有所在部队师或师级以上政治部开具的给天津市教育工委组织处的介绍信。在入学时,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各学院分党委负责办理上述各类接转手续和开具接收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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