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对人才的市场需求情况,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时还应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3、既满足面上需要又要保证重点学科和急需发展学科生源,同时考虑各学科导师队伍情况。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05年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若干由3~5名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设立组长1名,负责对考生的面试。
三、录取规模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的2005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可在该录取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的招生数量。
四、复试基本要求
由各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文件要求,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各学院可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学科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的复试合格线,由学院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复试开始之前将由研究生院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资格审查合格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复试。
六、实施办法及要求
所有拟录取考生(推免生除外)均应参加复试。
(1)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推免生除外)的110%~120%。各学院具体比例可根据招生规模和生源状况等自行确定。对满足本学院复试合格线的考生,应在同类学科范围内按四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进行排队,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工作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分析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人文素质、健康状况等。
(3)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外国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四部分,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4)外国语听力笔试时间为4月2日下午2:00,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4月2日下午2:45。笔试的考场安排请和报考学院联系。
(5)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为4月3日全天,具体安排请与报考学院联系。
(6)MBA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管理学院负责,请考生直接与管理学院联系。
(7)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时间由学院安排。
七、录取
1、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按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择优录取。
2、MBA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管理学院负责,单考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3、所有推免生5月份与报考学院联系资格审查事宜。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推免生即被我校录取。
4、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八、调剂录取
1、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首先可以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校内调剂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天津大学学科门类(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校内调剂。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必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2、校内调剂首先在已参加报考学科复试的考生中进行,由考生本人填报调剂申请表,送交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
3、已达到学校复试基本要求,但未参加报考学科复试的考生也可申请参加校内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送交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此类考生只能参加第二轮复试。
4、对于通过校内调剂仍然生源不足的学科,可以从校外调剂生源,但必须满足天津大学的有关规定。校外调剂生的材料由本人提供。校外考生申请调剂录取从4月6日开始,不能提前。
5、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录取线的考生,在全国统一录取工作开始后,研究生院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助考生向外校及科研院所推荐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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