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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工业大学获准为法律硕士培养单位
北方工业大学获准为法律硕士培养单位
责任编辑:admin  作者:佚名  来源:转自网络   更新时间:2007-8-4 21:17:43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 target=_blank title=网上书城检索>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7]28号),北方工业大学被批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这是该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又一突破。


  文法学院及法律系在学校的全力支持下,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的精神,从2005年底启动了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请工作,经过精心准备,于2006年7月向国务院学位办递交了申请报告和申请材料。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和专家组在我校的实地考察,于2007年5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此次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共30所院校,北京3所。





  目前,北方工业大学是北京市市属市管高校中唯一一所被批准可以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高等院校。





  文法学院及法律系将在学校的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及招生、培养、管理和学位授予等制度,积极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至此,文法学院法律系共有经济法、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个硕士学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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