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在职法律硕士扬州中院班开课。这是扬州市中级法院为提高干警学历层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人民大学第一次为法院异地办学,在校外设立教学班。省高级法院公丕祥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院长、扬州市委王军副书记出席了开学典礼并讲话。
扬州中院始终坚持以提升干警的学历层次为抓手,加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2004年9月,该院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并由扬州市委以(2004)27号文件批转下发。在扬州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下,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被纳入全市的人才规划,并由市委牵头,帮助解决法院人才队伍建设遇到的矛盾和困难。
公丕祥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扬州中院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同时,高度赞扬了扬州市委对法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他要求全体学员要珍惜学习机会,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学习的实际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