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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去年专业课试卷有何变化?如何答题?重点讲解答题技巧。讲题时候涉及到的知识点帮助大家串一下,并划一下重点的法规、法条。 |
四、去年专业课试卷有何变化?如何答题?重点讲解答题技巧。讲题时候涉及到的知识点帮助大家串一下,并划一下重点的法规、法条。 |
责任编辑:admin 作者:佚名 来源:转自网络 更新时间:2007-8-4 21: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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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去年专业课试卷有何变化?如何答题?重点讲解答题技巧。讲题时候涉及到的知识点帮助大家串一下,并划一下重点的法规、法条。 每年总有朋友自我感觉答的不错,可最后成绩出来的时候却跟预期的相差很远,有些是考了两年还是这样的情况,这种问题很有普遍性。主要原因是因为:没有答出老师想要的答案。比如让问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时候,漏掉了一些自己以为不重要,但却是给分点的内容。如什么是暴力,什么是暴力胁迫。克服办法,是找个有经验的考高分帮你画一下重点;或者认真地研究一下答题技巧,真正把问题解决。我在这里先给大家讲一下过去命题的变化,然后再具体讲解几道题的答题技巧,希望大家能够举一反三。 (一)往年命题变化情况 与2001年相比,2002年刑法学试卷去掉了填空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增加了多选题,并增加了选择题的分值,达到40分。同时2002年的试卷中,增加了客观题的题量,将2001年的分析题,分为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分值也相应提高。2002年试卷中还增加了论述题的题型。2002年试卷题型上相对2001年变化比较大,可以从中看到的趋势是,设置大约40%的机读题型,以减少阅卷教师的劳动量,主观题上加大难度,此外,为结合法硕的专业特点,相应设置了法条分析、案例分析题型。 2002年法硕刑法试题特点(1)2002年刑法学试卷考查的基本上都是刑法学的基本知识,因此在复习时应着重做好基本知识面点的理解掌握。(2)同2001年相比,今年加大了对刑法分则的考查力度,分则分数与总则分数基本持平。总则部分的考查与分则密切结合,因而考查的方式更加灵活,所以应当看到,虽然总则部分的分值有所下降,但由于总则是理解分则的关键,因而,还是应当首先做好总则的理解。(3)今年试卷加强了对分析题的测试,而且也应该是法硕考试的方向之一,因而对此方面薄弱的考生,应加强相应的练习。 2002年法硕民法试题,去掉了名词解释、简述、论述,而增加了不定项选择题和法条分析题,同时加大了单选题的比例。 这一变化,反映了目前法硕命题仍然处在改革、探索阶段性,尚未形成比较稳定的命题模式。一方面,反映的趋势是民法学试题正在模索适合法硕自身专业特点的题型模式,增加法条论述题,就是比较明显的例子;另一方面,法硕民法的命题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去掉了一些比较机械的背诵题,而增加了法条分析这类题型,说明考核方式更加灵活,对考生知识的灵活掌握能力要求更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张试卷中,对债权和合同法的考查相当多,占了试卷总分的三分之一,尤其对其总论部分考查更多。而对物权的考查相对较少,这一方面,债权及合同法在法硕的专业培养中会占相当大的比重,说明法硕命题受目前立法及研究现状的影响也比较大,目前新的合同法已经颁布数年,无论是立法和学术研究相对比较完善,而物权法尚处在制定中,学术上争论也比较大,因而考查的知识点较少。 2003年法硕刑法试卷和民法试卷在一张卷子上考,前面分为刑法部分,后面是民法部分。刑法学部分不象2002年那样有一道论述,而是换成了2个每题5分的简答题。民法沿用02年的题型。说明题型已经比较稳定。刑法对分值影响最大的是简答题、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民法对分值影响比较大的题型是比较概念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04年法硕刑法试卷和民法试卷沿用03年题型。刑法大题知识点涉及到教唆犯、自首(考了案例分析)、交通肇事罪(考了法条分析)、盗窃罪、侵占罪(以上两点这次合起来考了两个罪的区别)、贪污罪(这次考了案例分析)、牵连犯等知识点。民法这次涉及的知识点如下:物权(考了简答题)、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案例分析)、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其特征、继承权、遗产分配等知识点。从以上列举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很多都是往年考过的知识点又拿出来反复考,说明我们不仅要抓住重点复习,还要全面复习,不能觉得考过了就不可能再考而不复习。综合课今年出了一道论述题:用法理的知识,联系宪法的规定,中国古代法律的规定论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往年从来没出过这种把法理、宪法和法制史综合在一起考的论述题,这是头一次。所以今年刑法和民法出题符合常规,综合课出题有点偏,不符合常规,论述题很活,需要综合宪法、法理和法制史的各科知识点,题目很难,不是把书看活的人很难答好。 05年的题目,至少在主观题上,与04年有着惊人的相似。教唆犯、自首、交通肇事罪、盗窃罪、侵占罪、贪污罪、牵连犯等知识点都重复着考了。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其特征再次出现在民法试题上。这是因为这些本来就是重点知识,基础知识,是每年考题都必然要出的。所以,其重复出现一点也不奇怪。05年的综合题,应该说有一个不小的调整,除了简答延续04的方式外,其他题目都出的相当灵活。事实上,05年的专业课是有相当的难度的,这也是为什么这一年专业课的分数普遍不高的原因之一。另外一个就是,由于05年第一次出现了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的《分析》,很多人对此没有给予应有的的注意,而致使很多题目无法准确作答。这可能也是导致05分数稍微低一些的因素之一。 06年:专业一整体来看,和去年的难度不分上下。 其中刑法:都是基本的概念和知识点,其实也很简单,刑法本来就那么多点东西,基本的东西总是要考的,只是每年可能换一些考而已。这些知识点,不管是考选择还是考主观,你都是必须要掌握的。而作为罪名的区别,如果我没有记错,在分析上面绝对可以找得到答案,而且是一一列明的。当然,今年的辩析考的是罪数问题,这个在法学界并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可能难度要比去年的教唆犯大一些。至于案例分析,依然是选择题的一个扩张。只是第一个问题相对复杂一点,其他几个问题都是相对确定和容易,总体来看,比去年的案例分析要简单一点点。干扰也少一些。 民法:物权法草案的出台及征求意见的大规模活动在考试里面得到了充分体现。比如第一个简答、比如案例里面的房产买卖。其他的都是传统考点。而法条分析也明确了答题方向,只要对代理制度熟悉,答这个题目不算难。就我个人来看,今年的民法案例要比去年的简单,关键是可能比较多的人不太清楚房产登记这一相对特殊的知识点。当然,这里面考察主要合同成立与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基于上述分析,专业一比去年难度应该说是下降了那么一点点,即使不,也不会难于去年。当然,这仅仅针对主观题而言。 综合:再次体现了综合性与灵活性,知识点的跨度大。很多人说今年的综合难,我想上面是主要的难点,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学法律出身,而我看今年综合的题目的难度比起法学的试题也丝毫不少。而要知道我们仅仅一年时间或者更少来学法律,而考试题目居然要求我们把似乎所有的知识点都能形成一种体系。这多少是强人所难。但是,我要接着要说的是,这综合的题目主要难是难在简答的第二题和分析的第二题。宪法解释体制问题,是这一两年的热点问题,我不知道今年的指南是否有涉及,但是以前基本上不是考试的重点。不过有人说,分析里面已经有了。那么,也有可能大家复习的时候不太注意它。这是否属于偏了?不是的,这根本不是偏题,这是一个很好的题目。尤其是这又是一个开放型的题目。要相信出题和以后改卷的老师。分析的第二个题目确实比较难,关键是不好下手,我一开始看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担心会发生根本性的错误。尤其是第三问和第四问同时出现在同一个题目之中,更增加我的担心。当然,这还是宪法的题目。自然涉及到实质的宪法和文本上的宪法了。按照哪个来论述,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我认为,这是本次考试中,难度最大的一个题目。对于简答另外两个题目,都是基础知识,书上基本上写得很明白,不管是指南还是分析。至于分析题,按照我的说法,另外两个题目相对而言,比去年要简单,因为每个考点细化了,一问一答,不至于丢什么大分,也不至于答错方向。当然,如果你对这些知识一点印象都没有,那我就没有办法了。论述题,和去年的难度基本一致。我似乎考前在论坛上见过有人说会考法律意识。但是,就算没有,这也不是什么大难题。实际上,这几年来,论述题并不会对考生在分数上带来多大的影响。 06年的分数可以说明这一问题,就是这一年的题目难度确实没有05年的那么难,当然,这是对大多数考生而言。究竟是否有其他因素在里面,目前尚难于判断。但是,我自己的判断是,今年一个重要原因,极有可能是大家注意到了《分析》的重要性。而据不少考生反映,确实很多题目就是分析里面的。由此可见,分析在专业课考试中的重要性了。 基于上述若干年的试题总体分析,在以后的复习过程中,有以下几点恐怕是要引起大家的注意的:1)充分注意《分析》的重要性,这已经在前面反复强调了;2)一定要注意重要的基础知识,这些知识不会因为年年考而不考了;3)一定要以理解为基础;4)一定要关注新增加的知识点;5)看书一定要仔细,不要以为这个不会考,那个不会考。 (二)结合具体的题讲解答题技巧 以2003年的刑法一道法条分析题和一道民法的案例分析题为做例子: 2003年刑法的法条分析题43题《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 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解题技巧:拿到题后先看几遍,回忆书上与之相关的内容。比如这道法条分析题涉及绑架罪,那么就应该想一想绑架罪的四条基本构成要件是什么。接着拿草稿纸把想到的都记下来,防止后来答题的时候忘记一些该答的内容。然后分析该题该如何答,该答哪些内容。比如这道题:很明显是考绑架罪的定义、构成要件和侵犯的客体。第三步开始答题,1.首先是比较程式化的内容:本条是关于某某罪的罪状和法定刑的规定,此条款所规定的罪状属于叙明罪状或者简单罪状、引证罪状、空白罪状。一般是叙明罪状,其他三种不大可能出题。2. 接着答绑架罪的定义:定义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答完定义以后要注意还要解释一下什么是暴力,什么是胁迫和其他方法,这些解释很重要,答题的时候不能漏掉。然后答绑架罪的四个构成特征:侵犯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绑架他人、绑架他人做为人质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的目的在于向他人勒索财物,只要出于上述目的实施了绑架他人、绑架他人做为人质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论其目的是否达到。3. 在绑架过程中,造成被绑架者死亡的,不论是因过失造成被绑架人死亡还是因目的没达到故意杀死绑架人的,都按绑架罪一罪处理。这是典型的吸收犯。这是解释法条的第二句话。4. 最后说明本罪的法定刑是属于法定刑三种类型中的哪一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还是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本法条的法定刑属于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规定了两种以上的主刑、两个量刑幅度并同时规定附加刑,其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是附加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2003年民法案例分析题81题 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末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要求。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2)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解题技巧:1案例分析题每句话都可能涉及到考点。审题的时候一定要审出来,思考的发向就是考虑这句话里涉及到什么样的民事法律关系。第一句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涉及到拾得遗失物问题;第三句于是,末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涉及侵权法律关系;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涉及民事赔偿法律关系,其中还有精神赔偿法律关系;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又涉及遗失物的归还问题;张、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要求,涉及到监护的法律关系。2按照问题直接答题,但要注意答题时候要解释涉及到的概念。涉及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就答出哪些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并解释概念的含义,比如遗失物、监护等等。答题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两点一是要用法言法语,不能用大白话叙述;二是笔迹要清晰,不能潦草。这两点都是答案例题或者论述容易扣分的地方。3答如何处理的时候可以首先明确自己的观点,但这里有个不好的地方,如果观点不正确,容易给判卷老师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分数,所以可以先分析原由,再得出结论。这样即使结论不太正确,但前面分析的差不多的话,分数也不会扣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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