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精神,为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经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研究决定,我校自2009年起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详见教民司函[2007]72号文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不纳入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实行单独下达管理。 2009年我校具体年度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的指标目前尚未确定,预计近期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将公布。
此次同获此资格的院校全国仅有7所,其中北京有4所(除我校外,还有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和北京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