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调整结构为突破口,完善学位制度。加大硕士研究生结构调整力度,使硕士生教育主要为各行各业培养大量应用型专门人才。一是增招。二是调整增量。三是调整存量。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占整个硕士生招生比例已在30%以上,2015年提高到50%以上。四是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单列,以利于选拔优秀生源、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
二、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按照“招生基数+政策增量”的原则确定研究生招生计划。改革研究生考试制度,实行更加灵活、更加公平、更有利于综合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等招生选拔方式,探索将招生的专业课程考试权下放到学校和导师。推进导师制度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在录取、培养、淘汰等方面给予导师更多的自主权并明确相应责任。
三、以优化学术环境、创新管理机制和方式为重点,完善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加强学风建设与学术诚信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督措施,有重点地推动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加强专家系统建设,充分尊重和依靠专家、学者和学术组织,发挥学科评议组在质量监督中的作用,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从学术水平、师资队伍、科研实力、管理制度、培养经验等方面对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严格评审、评价和监督,坚决撤销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
附:
杜占元在2011年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暨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