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考研网讯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公布,详情如下: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研院发[2012]12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 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国防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 工作组织
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监督工作由校监察处负责。各院(系)及深圳研究生院、威海校区组成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系)、校区复试及录取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可由院长(系主任)或负责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担任。各院(系)、校区还须设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院(系)、校区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监督小组组长可由各院(系)、校区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三、 录取规模
在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础上,结合各院(系)、校区实际情况和2012年生源情况,确定各院(系)、校区的录取规模。各院(系)、校区应严格按照该规模进行录取,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节本院(系)、校区内各学科的招生数量。
四、 复试工作
1.复试基本线
分析变化:(箭头表示与2011年该校分数线对比变化 ↑表示上升 ↓表示下降)
统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 科 |
四科总分 |
前三科总分① |
政治外语 |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
哲学[01] |
320↑ |
220↑ |
55↑ |
85↑ |
经济学[02]、管理学[12]、金融硕士[0251] |
365↑ |
230↑ |
55↑ |
90 |
法学[03] |
340↑ |
220↑ |
55↑ |
85↑ |
外国语言文学[0502]、翻译硕士[0551] |
360 |
230 |
55 |
90 |
理学[07] |
310↑ |
200↑ |
50↑ |
80↑ |
工学1(一般学科[08]、建筑学硕士[0851]、城市规划硕士[0853]、风景园林硕士[0953]) |
330 |
220 |
55 |
85 |
工学2(机械工程[0802]、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土木工程[0814]、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 |
340 |
230 |
55 |
9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技术[085211]、软件工程[085212] |
320 |
210 |
55 |
80 |
照顾学科(力学[08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
320 |
210 |
50 |
80 |
设计学[1305][0872] |
330 |
210 |
50 |
85 |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 |
320↑ |
50 |
180↑ |
注:(1)前三科指政治、外语和业务课一。
(2)工程硕士[0852]相应领域的学校复试基本线与相对应学科的工学复试基本线一致。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类别考生的复试基本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
联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学 科 |
总分 |
外语 |
综合能力 |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公共管理硕士(MPA[1252]) |
155↓ |
40↓ |
100 |
会计硕士[1253] 工程管理硕士[1256] |
190 |
50 |
120 |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类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300 |
45 |
45 |
75 |
75 |
2.复试准备
(1)复试资格线的确定
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复试资格线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由学校另文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应为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的120%-140%左右。对于具有国防、军工专业背景且报考理学、工学一般学科的考生,其学科复试资格线可参照照顾学科的政策确定。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复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须由审查人和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
3.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对工学及专业学位考生的面试要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专业学位考生,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1)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科目及范围见各院(系)的复试指导。笔试安排在3月17日上午8:30~11:30,时间为3个小时,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外语听力及口语;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特长与兴趣;7)身心健康状况。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3)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报考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考生的复试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统一组织进行。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