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院接受考研调剂生说明
1.接受考研调剂生的报考学科、类型为:建筑学(0813)、城乡规划学(0833)学术型硕士;
2.接受考研调剂生拟录名额:5名;
3.接收申请调剂生报名资料截止时间:3月26日,以收到资料为限。
我院接受考研调剂生的说明
一、我院招录研究生学科、类型:建筑学(0813)学术型硕士。
二、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我院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见附件一)。
三、我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进行初选,按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1:1.5-2的比例,筛选出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在我院规定的申请调剂报名时间截止后5-7个工作日,通知入选考生。
四、复试办法、要求将在北京市研招办确定复试开始时间后5-7个工作日,用电子邮件通知入选考生。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填写我院《统考研究生申请调剂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将《登记表》与相关资料及本人近照(6寸立姿全身)寄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投寄资料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 68302032 李碧潭,68302028 宁绍华
七、通讯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 100044
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03-06
附件一: 我院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 1.学历、专业: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优良。 2.报考院校、学科、类型: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科类型为建筑学(0813)、城乡规划学(0833)学术型硕士。 3.考研成绩:考生参加全国入学统考成绩总分应在300分以上,统考科目成绩在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以上,业务科目成绩应在90分以上,其中作图题成绩应在100分以上。
附件二:统考研究生申请调剂登记表 注: 1.“考生来源”、“最后学位”请如实在相关项上作标注 2.本人应另附近照(6寸立姿全身)、本科成绩单,研究生入学统考成绩通知单,奖励证书复印件 3.请本人提交文本制作的专业作品集1册(设计课作业、工程实例、写生临摹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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