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见习记者程凌润)丢了三本书,贴了16份“公告”。在青岛大学校园图书馆的宣传栏中,淘宝体、书信体的“讨贼声明”随处可见。
青岛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大三学生小张在图书馆备战考研,丢了三本书,先后于3月25日和30日在图书馆、博知楼、博远楼、静思楼等十处宣传栏上张贴了16份“公告”,并称要给信息提供者100元酬劳。小张介绍,他是用铅笔以书信体的形式写的,但是没什么结果,就又打印了“公告”,承诺给信息提供者100元报酬,并表示将进行长期斗争。
8日,记者在青岛大学图书馆宣传栏上依然能看到这份“公告”,同时发现了用淘宝体写作的《救命呀!》。“亲,也许你上自习时偶然捡到了它(MP4)……不过希望你好好保管它呀”,失主甚至称要和“捡到MP4”的同学做朋友。
小张称,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是希望提醒大家注意,并让偷书贼产生一种压力,主动把书还回来。但是,到目前为止,小张依然没有找到偷书贼。
“大约每两三天就会有同学丢东西。”青岛大学法学院学生胡晓玲说,由于没有摄像头,丢东西的同学很多,很多同学都会自认倒霉,建议图书馆能多安装一些摄像头。
青岛大学图书馆办公室刘主任称,图书馆面向所有人开放,而摄像头存在拍摄死角,不适合在此安装。希望在图书馆学习的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书籍和资料,不要将个人重要资料留在图书馆。
(大众网-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