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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史-----第九章 第一节 阿拉伯帝国 |
世界古代史-----第九章 第一节 阿拉伯帝国 |
责任编辑:admin 作者:佚名 来源:转自网络 更新时间:2007-8-4 21: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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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阿拉伯帝国 一、伊斯兰教的产生和阿拉伯统一国家的形成 1、伊斯兰教产生的背景 阿拉伯半岛的主要居民是贝多因(贝都因)人,他们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部落,六至七世纪,阿拉伯人社会经济的发展处于大变革时期。原始公社解体,阶级社会开始产生,在社会关系方面,既保有公有制和民主制的某些特点,又出现私有财产和奴隶制剥削的萌芽,牧场共同使用,首领民主选举,战俘成为奴隶,贫困化的氏族成员也有沦为奴隶的,由于部落间常有冲突,战争和掠夺成了男子的英雄事业。 半岛西部从也门经过汉志(红海沿岸一片土地)到叙利亚,是东西方贸易的一条商路,也是拜占廷与伊朗长期争夺的焦点。525年,拜占廷唆使其盟国埃塞俄比亚侵略也门,建立统治,这引起伊朗嫉恨。570年派兵赶走埃塞俄比亚人,直到628年兵败退出。长期的战祸使汉志商路(阿拉伯商路)大大衰落,东西方贸易的商路从此改换为波斯湾经两河流域到叙利亚、拜占廷等地。 阿拉伯商业的破坏和经济的衰落,使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和奴隶深受其苦,社会的阶级分化更为加剧,人民群众不满,社会动荡不安,反抗斗争不断发生,阿拉伯贵族为了镇压群众的反抗,对外夺取商路,扩张领土,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统一国家。伊斯兰教的产生恰是社会经济变动和政治统一要求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反映。 2、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产生前,阿拉伯人的宗教信仰极不统一,贝多因部落和各城市居民,多为原始的自然崇拜,也有信仰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犹太教和基督教很早就传入阿拉伯半岛,他们的传播,对伊斯兰教的产生有一定思想影响,穆罕默德本人非常熟悉犹太教、基督教和部落宗教。 穆罕默德出身于麦加城古莱西部落哈希姆氏族的没落贵族商人家庭。幼年丧亲,随伯父长大,他作过牧童,也随商队经历过许多地方,见多识广,25岁时和一个比他大15岁的富商寡妇卡狄加结婚。40岁时出家隐修,据他说真主派天使告诉他“你应以真主的名义传道”,从此每次传道,开头总讲:“除独一的安拉以外别无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即中国伊斯兰教徒的十六字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真正使者。) 穆罕默德传布的新教被称为伊斯兰教。伊斯兰一词原为皈眼之意,他的信徒把他看成基督一样的先知,而且是最后的最伟大的先知。这些信徒被称为穆斯林,意即信仰安拉,服从先知的人。穆罕默德要求信徒定期赈济穷苦人,每天举行祈祷,伊斯兰历九月定为每年的斋月,白昼斋戒禁食。他还号召信徒到麦加朝圣。信徒必须响应先知的号召,为信仰的胜利而斗争,反对一切不信真主的人。 穆罕默德传教20多年,全面地阐述了伊斯兰教教义,他以安拉名义所“降示”的圣言都由身边的弟子记录下来,在他死后20年,由赛义德?撒比特搜集整理,抄录成册,称为《古兰经》,全书共114章、6200多节(这里章意为启示,节意为奇迹、预兆),所谓“古兰”,阿拉伯语意为读本,是伊斯兰教徒必读的课本、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古兰经》章节大小不一,内容编排并无内在联系,有学者认为,《古兰经》条文不完全是穆罕默德的言行,而是经过后人增删和修改的。综观《古兰经》全部内容,根本不是安拉的“启示”,而是穆罕默德针对各种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法。他在麦加的言论(占90章)多系颂扬安拉、驳斥反对者、宣扬天堂美好、末日恐怖等说教,他还谴责发不义之财的人,主张释放奴隶。在成为公认的“先知”并掌权之后,他的腔调就完全变了,说安拉最喜欢忍耐的人,而且《古兰经》规定:自由人是自由人,奴隶是奴隶,妇女是妇女,如果伤害了不同的人,抵偿办法也不相同。由此可见《古兰经》把阶级分化实际上合法化了。穆罕默德在麦地那的言论(占24章)大多为阐述宗教仪式、规章制度,并强调教徒内部的团结和对外征服。 伊斯兰教反映了阿拉伯国家政治上要求统一的意愿,由成了阿拉伯半岛统一的工具,对于促进阿拉伯世界的进步与统一有积极作用。 3、阿拉伯统一国家的形成 穆罕默德开始是秘密传教,信徒较少,主要是他的亲属,也不敢在麦加称内祈祷,常常躲在城外山沟里举行仪式,后来信徒增加,逐渐公开传教。由于伊斯兰教除安拉外不承认任何部落神,这直接威胁麦加贵族和富商的领导作用和从神庙市集获得的经济利益,以阿布?苏非扬为首的麦加贵族坚决反对穆罕默德的宗教宣传,并图谋杀害穆罕默德,于是622年9月的一个夜晚,穆罕默德和几个忠实信徒离开麦加,逃往雅特里布,自此以后,穆罕默德出奔之日(阴历7月16日)被伊斯兰教徒称为黑蚩拉(希吉拉,汉译徙志)节,622年则为伊斯兰历的纪元之年,雅特里布后来更名为麦地那,意为先知之城。 迁到麦地那后,伊斯兰教的发展进入新阶段,穆罕默德以麦地那为中心,联合一切反对麦加贵族的势力,建立了一个神权国家,他主要依靠由麦加迁到麦地那的穆哈吉尔(迁士)和麦地那改信伊斯兰教的安沙尔(辅士)的支持,组成强大的武装,迅速统一周围地区,凡信仰伊斯兰教的,不分部落和氏族,以兄弟相称,血族复仇战争被取消,使狭隘的氏族关系被打破,为阿拉伯国家的统一创造了有利条件。随后,他开始了反对麦加贵族的战争,630年击溃了麦加的反抗,双方缔结“侯德比耶和约”,麦加同意接受伊斯兰教,承认穆罕默德的权威,穆罕默德则保留了特殊的宗教地位,克尔伯古庙改为清真寺,黑陨石作为伊斯兰教的圣物保留了下来。征服麦加是穆罕默德以伊斯兰教为旗帜的阿拉伯统一国家形成的关键步骤。630—631年间,许多部落宣布加入伊斯兰教,一些犹太、基督教徒向穆罕默德纳贡,有的改信伊斯兰教。632年6月8日,穆罕默德突患霍乱去世,但这时阿拉伯半岛已基本统一。
二、阿拉伯帝国的兴亡 1、初期哈里发的征服 穆罕默德死后,阿布?伯克尔被推选为继承人,改称哈里发,意为安拉使者的继承人。这是集宗教、行政、军事大权于一人之身,政教合一的国家首脑,阿布?伯克尔时便开始大规模向外扩张,首先同拜占廷、伊朗作战。第二任哈里发欧默尔时,号称“安拉之剑”的大将卡利德率军进攻叙利亚。于636年8月攻占耶路撒冷及巴勒斯坦全境,在与拜占廷作战的同时,阿拉伯以主力进攻伊朗。637年占领伊朗首都泰西封。642年彻底灭亡了萨珊王朝。欧默尔另派大将阿鲁姆进攻埃及。642年攻陷开罗。645年又占领了利比亚等地。 2、倭马亚王朝和帝国的形成 在对外征战中,穆罕默德的政敌:麦加的倭马亚贵族逐渐掌握了军、政、教权、鄂斯曼还被选为第三任哈里发,以穆罕默德女婿阿里为首的一派,反对鄂斯曼的统治。于是形成一个政治宗教团体――十叶派。656年,他们联合反对派在麦地那刺杀了鄂斯曼。以阿里为第四任哈里发,以叙利亚总督摩阿维亚为代表的倭马亚贵族,拒不承认阿里,于是内战爆发。战争中,阿里想与摩阿维亚妥协,这引起十叶派的分裂,反对妥协的下层群众另立“哈瓦立及派”(军事民主派),他们要求恢复初期伊斯兰教比较平等的关系,共同分配战利品,一切穆斯林都有参加选举的权利等等。但阿里疯狂镇压军事民主派,661年最终被军事民主派杀害,摩阿维亚成了哈里发,建立了倭马亚王朝,定都大马士革,哈里发从此成为世袭。 在残酷镇压了各种反抗势力、巩固自己的统治后,倭马亚王朝继续大规模向外扩张。在西方,曾多次进攻君士坦丁堡,侵入突尼斯,698年攻陷迦太基,消灭了拜占廷在北非的残余势力,并降伏了柏柏尔人,让他们改信伊斯兰教,组成阿拉伯骑兵。他们还越过直布罗陀海峡,于711年消灭了西哥特王国,迅速征服了比力牛斯半岛,后来攻入法兰克,732年败于法兰克人。在东方,势力扩张到印度洒流域的中亚。664年占领喀布尔,674年越过阿姆河,占领布哈拉,撒马尔军等城,到八世纪初,侵占了中亚大部分,并与中国唐朝发生冲突。 到八世纪中叶,阿拉伯的版图,西起大西洋,东到印度河,北起黑海和里海南岸,南至尼罗河下游,形成一个横跨亚、非、欧三大洲交界处的阿拉伯帝国,国家制度也逐渐完备。哈里发是最高统治者,下设维齐尔(宰相)辅佐,其下有各部大臣,管理行政、财政、军需等事务,地方行政基本沿用拜占廷和伊朗旧制,分设九个行省,由长官爱弥尔(总督)统治,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阿拉伯语为法定语言。 3、阿拔斯王朝和帝国的分裂 阿拉伯帝国的对外征服,加深了国内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哈里发国家是政教合一的政权,政治上的反对派必然表现为伊斯兰教的宗派,宗教上的分歧不可避免的发展为政治上的对抗,帝国内部的各种宗教派别实际上是阶级斗争、民族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具体表现。倭马亚王朝后期,十叶派与正统教派逊尼派针锋相对,两派宗教上的分歧反映了两派争夺权力的政治斗争。八世纪二十年代,东方各省出现了一个新的政治派别阿拔斯派,伊拉克大地主阿布?阿拔斯自称穆罕默德叔父阿拔斯的后裔,指责倭马亚王朝是穆罕默德仇敌之子孙非法窃取了哈里发政权,阿拔斯派网罗地方反对势力,伺机夺取政权。 八世纪三、四十年代,倭马亚王朝腐朽衰败,各地反抗斗争不断,呼罗珊地区有个奴隶出身的伊朗人阿卜?穆斯林以阿拔斯的旗帜进行反倭马亚王朝的宣传活动,并于747年发动起义,750年推翻了倭马亚王朝,阿布?阿拔斯称哈里发,建立了阿拔斯王朝。阿卜?穆斯林被任命为呼罗珊总督,他的部将齐雅德曾大败唐朝高仙芝的军队,754年阿卜被哈里发刺杀。762年,哈里发迁都巴格达。 阿拔斯王朝采用了伊朗的政治制度,建立了中央专制政权,在政府的各级机构中,波斯人排挤了阿拉伯人,维齐尔(宰相)的权力加强了,可任免行省总督,中央有管理税收、警务、驿递、司法等部门,首都和地方法官由哈里发委派通晓《古兰经》和《圣训》的人担任,全国分设二十几个行省,设总督统治,以巴格达为中心开辟弛道,设立驿站,建立了十多万人的近卫军。 虽然王朝建立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人数众多的军队加强对帝国的统治,但由于帝国内部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族人民反抗阿拉伯统治者的斗争便贯穿了阿拔斯王朝的始终,他们或者打着非伊斯兰教的其它宗教的旗号,或者打着反对正统教派的旗号进行斗争。756年,一位索罗亚斯德教徒辛德巴德在伊朗北部雷伊至尼沙普尔地区,利用阿卜?穆斯林的威望发动了起义;776—783年,在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河中地区,发生了哈希姆?伊本?哈金领导的粟特农民起义;816—837年,在阿塞拜疆发生了著名的巴贝克起义;这些起义都被哈里发镇压了下去。在人民起义的打击面前,哈里发为了加强实力,镇压起义,自九世纪前期以来,每年从中亚输入上千的突厥奴隶,以充实军队,并担任警卫。这些突厥将领,通过参与宫廷阴谋,逐渐取得权势,左右了朝政大权,哈里发成了傀儡。各省总督也在当地封建主的支持下,拥兵自重,不服从中央,庞大的阿拉伯帝国渐趋瓦解。早在750年,阿布?阿拔斯夺取政权后,下令斩尽杀绝倭马亚家族,当时只有王子阿布德?拉赫曼一人幸免于难,他先逃到北非,后去西班牙,依靠阿拉伯贵族和柏柏尔贵族的支持,于756年宣布独立,建立“后倭马亚王朝”(929年也称哈里发,定都科多瓦),这是阿拉伯帝国分裂的开端。788年,阿里家族控制的十叶派在摩洛哥宣布独立,建立伊德利斯朝(788—985年);800年,非洲总督阿格拉布在突尼斯建立阿格拉布朝(800—909年);868年,突厥将领图伦占据埃及和利比亚,建立了图伦朝(868—905年)。在帝国东部,呼罗珊地区有塔黑尔王朝,伊朗东部有萨法尔王朝(861—900年),阿姆河和锡尔河流域河中地区有萨曼王朝(874—999年),帝国早已四分五裂。 九世纪后期,人民大起义再次给帝国以沉重打击。869—883年,巴士拉地区爆发了黑奴大起义,起义者于870年攻占巴士拉城,并威胁首都巴格达,后来由于内部分裂,阿拔斯王朝乘机进攻,起义失败。891年,在伊拉克、呼罗珊、也门、叙利亚等地活动的卡尔马特运动在伊拉克北部发动起义(领导者哈马丹绰号卡尔马特),899年建立了一个存在150多年的政权。 在各族人民起义的打击下,各地封建主纷纷独立,帝国领土只剩下巴格达周围美萦不达米亚的一部分。1055年,塞尔柱突厥人入侵巴格达。哈里发被解除了政治权力,只保留宗教首领地位。1258年蒙古入侵,阿拔斯最后灭亡。
三、阿拉伯帝国封建制度 阿拉伯帝国在对外征服过程中,受先进地区的影响,逐渐过度到了封建社会。 1、土地制度 伊斯兰教认为土地属于安拉,只有哈里发才有权支配,因而征战中所占领的土地全归国家所有,哈里发把原属拜占廷和伊朗王室贵族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伊斯兰教寺院和阿拉伯贵族,各地清真寺也占有大片土地。此外,个别封建大家族(如倭马亚、阿里家族)占有许多土地,那些改信伊斯兰教、投靠新政权的拜占廷、伊朗贵族保留了他们原来的土地。清真寺占有的土地称“瓦克夫”,用以供养寺院,不得转让或买卖,私人所有的土地称“穆尔克”。可以自由处理,但必须向哈里发纳税。总之,哈里发国家是最高地主,所有土地均须缴纳土地税,非伊斯兰教徒必须缴纳人头税。 国家、寺院、贵族的土地,由农民耕种,缴纳封建租税,七世纪时,政府强迫农民颈上挂牌,写明住址,防止逃亡,租税额也迅速增加,农民处境艰难。阿拉伯人在征战中,把大把战俘变为奴隶,奴隶买卖当时很流行。有黑奴,也有白奴,被大量运用在土地上,从事耕种,采矿家庭服务等。在农业生产中的奴隶,其地位接近依附农民,在手工业生产中,奴隶定期向主人缴纳部分产品或货币,也可经营自己的经济,奴隶生产在阿拉伯经济中不占主导地位,但奴隶的大量存在却是阿拉伯帝国封建社会的一个特点。 阿拔斯朝时期,土地和水源主要归哈里发国家所有,但同时也存在有条件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伊克塔。它类似西欧的采邑制,由国家公职人员终身占有,领有伊克塔者,起初是征收地租,并按领受的土地面积大小为哈里提供相应的战士,如无特殊许可,领受者死后须将土地交还哈里发。后来随着职位的世袭,伊克塔也变为世袭领有,但在法律上被认为是哈里发的。 2、封建经济的发展 阿拔斯王朝最初一百年是阿拉伯封建经济最繁荣的一段时期。哈里发政府十分重视水利灌溉,开渠筑坝,修建水库,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河渠水网,纵横密布,促进了农业发展,叙利亚的大马士革地区,美索不达米亚南部,波斯湾东岸和阿姆河、锡尔河流域,是阿拔斯王朝的四大谷仓,土地肥沃,农产丰饶,号称鱼米之乡。手工业发展也很迅速,有纺织业、金属加工业、制陶业、造纸业等部门,像大马士革的锻子、库法的绢、布哈拉的毛毯、叙利亚的玻璃远近驰名,阿拉伯商人经销或转运世界各地的精美物品,使得巴格达成为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城内有各种手工行业,各地的工农业产品也通过水陆运输供应巴格达,城内还专设商业区以满足商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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