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认识的辩证过程
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1、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对事物的各个片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
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觉是对事物的个别特征(如颜色、形状、声音等)的反映。感觉是感性认识的起点,也是整个认识的起点。知觉是在大脑中把有关事物的感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整体感性形象,是比感觉更高一级的认识形式。表象是大脑对过去知觉形象的回忆,是感性认识的最高形式。感觉、知觉、表象依次发展,初步显现出认识发展从部分到全体、从直接到间接的发展趋势。但它们都是对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
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接性和形象性。它是对事物的直接反映,因而是可靠的。但这种可靠的认识仅仅限于反映事物的外部形象和表面特征,因而又是有局限性的。
2、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
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概念是对同类事物共同的特征或本质的反映。概念是进行概括的结果,已经超出了感性直观,概念的形成标志着认识发生了质的飞跃。判断是借助于概念对事物之间的关系做肯定或否定的断定,是概念内所包含的矛盾的展开。推理是从事物的联系中由已知判断推出未知判断。
理性认识的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这两个特点决定了它能够从现象深入到本质,深化了人的认识,因而比感性认识更高级。同时这两个特点决定了它比较容易脱离现实,歪曲现实。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有质的区别的两个阶段。同时它们又是统一的:第一,理性认识依赖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唯物主义。本质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的,只有透过现象才能揭示本质,只有通过对感性认识进行概括、抽象才能形成理性认识。离开感性认识就没有理性认识。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辩证法。感性认识只是对事物现象的反映,不能很好地指导人们的实践。只有反映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才能很好地指导人们的实践。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在人的实际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总是交织在一起的,既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在理性认识的参与下进行的,是用概念、判断等理性认识的形式来表达的,因而感性认识中包含着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以感性材料为基础,而且理性认识要以语言和文字这种感性形式来表达,因而理性认识中包含着感性认识。总之,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4、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会导致经验论和唯理论。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也犯了类似经验论和唯理论的错误。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主义片面夸大感性经验的作用。教条主义片面夸大理论和书本知识的作用,轻视感性经验。一切从本本出发,把理论当成万古不变的教条,生搬硬套。
5、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一次能动的飞跃。要正确地实现这次飞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通过实践和调查研究获得十分丰富的感性材料。第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这些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和创造。只有这样才能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实现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1、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这是一次意义更为重大的飞跃,这是因为:第一,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改造世界又需要理论指导。只有用理论去指导实践,才能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第二,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
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是相互区别的。第一次飞跃主要是认识世界,第二次飞跃主要是改造世界。同时它们又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不可分割的。第一次飞跃是第二次飞跃的准备,第二次飞跃是第一次飞跃的归宿。
2、要正确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理论是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反映,是一般性的东西,而实践要解决的问题和所涉及的事物都是个别的、具体的。个别比一般要丰富得多,一般决不能代替个别。因此要实现第二次飞跃,决不能生搬硬套理论,而必须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事既有一般理论的指导而又符合具体实际情况的实践活动。
第二,要把关于事物的认识与主体的需要结合起来,确定行动的目的和计划。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变事物的现有形式,以满足人们的需要。因此,实现第二次飞跃,不仅要坚持一般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还要做到一般理论与人的需要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实现的目的,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方案。只有这样才能把理论引到实践。
第三,使理论为群众所掌握,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社会实践的主体主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理论只有为群众所掌握,才能转化为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巨大的物质力量。
此外,在理论转化为大规模的实践以前,必须经过一系列中间试验,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大规模的群众实践失败,造成巨大损失。
三、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1、认识过程具有反复性。人们对于复杂事物的认识,由于受各种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不是一次完成的,往往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从客观条件看,事物是复杂的,事物本质暴露有一个过程,并且人的认识受到社会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从主观条件看,人的认识受到主体的知识水平、认识能力及其立场、观点、方法的限制。因此,认识过程中发生错误是难免的,一个正确的认识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认识过程具有无限性,由于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社会实践的发展是无限的,因而人类认识的发展也是无限的、永无止境的。
3、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和认识的反复性、无限性综合起来,就是认识辩证运动的全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认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4、认识辩证运动的过程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它们的统一是具体的,是指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符合,是在一定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符合,是在社会实践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符合。它们的统一是历史的,是指主观认识应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与不断发展着的社会实践相适应。人们的认识落后于或超越于客观实践的发展阶段,都是离开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认识辩证运动过程的原理,是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是一致的。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认识的主体。在认识的发展过程中,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也就是从群众中来的过程,就是深入群众,把群众在实践中产生的经验和智慧、意见和要求,集中起来,经过整理研究,形成领导的意见、政策的过程。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也就是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就是将领导的意见、政策在群众中宣传,指导群众的实践,就是将领导的意见、政策在群众中宣传,指导群众的实践,在群众的实践中检验、修正和发展这些意见、政策的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不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从而使领导的意见、政策越来越完善,并且随着群众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过程。
5、中国传统哲学的知行观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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