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诸城出现一个研究生低保户,这给民政部门出了一个难题,在读研究生到底该不该享受低保?相关规定中,只对大中专学生做了明确规定,而对在读研究生甚至更高学历的学生却没有提及到。不少市民表示,读那么多年书早该独立,不能还靠国家养着。最后经过商议,民政部门认为这名在读研究生可以作为家庭成员享受低保(6月24日《齐鲁晚报》)。
在读研究生到底该不该享受低保?这个出给民政部门的难题,其实并不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公众现在最想拉直的问号是:在读研究生究竟为什么竟然都到了吃低保的地步了?作为研究生,在常人看来,再怎么说都是有一定知识、有一定能力的社会精英,虽然可能暂时不能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但也还不至于成为社会的“累赘”,成为靠低保才能生存的弱势群体。即使这仅仅是一个个案,但是,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悖论。每一个公众都会由衷的困惑、思索和反问:问题出在哪里?我们的高等教育到底怎么了?是个体的问题,还是体制的弊端?如果是后者,“研究生吃低保”对于高等教育来说,又是一种怎样的悲哀?
众所周知,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处于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尖端,其培养目标无疑是拔尖人才。但是,笔者认为,研究生教育到底是着重于研究型还是应用型的培养,依然存在价值取向上的错乱。如果是前者,那么研究生为了基本的“生存”,而去做“随便干点家教,找点零活,一个月赚500 元”,这是不是一种不务正业?如果是后者,那么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谈何“应用型”培养?而现在,公众对于研究生究竟该不该吃低保的争论,其实就是研究生教育这种错乱价值取向的一种体现而已。
再就是,笔者认为,“研究生吃低保”的出现,与当前研究生教育非理性的扩招不无关系。近年来,在经济利益驱动之下,研究生教育进入了疯狂的扩招期。而研究生招生过快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师资力量的严重不足,进而导致教育质量的下降。
调查显示,中国每名博士生导师平均要带5.77名博士研究生,远远高于国外每名导师带2至3名学生的比例。对于硕士研究生导师而言,这一数字就更高。三届学生加在一起,有些老师一共要带20多个。一些指导老师由于学术或社会活动繁忙,很少有机会见到自己的学生。更极端的个例是,一些老师临到毕业时甚至还不能准确叫出学生的名字。
在这样一个境况之下,研究生的“质量”可想而知。别说是在读的研究生,就是应届研究生想找个工作,已经是难比登天。在清华研究生不能就业而跳楼、研究生竞聘殡葬岗位、北京2万研究生争抢八千岗位的境况之下,在毕业生找个工作如此之难的格局下,又何必、又怎样苛求在读研究生“吃低保”呢。
所以,我们不应该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位吃低保的研究生。因为只要生活困难,只要是国家的公民,那么任何人都有权利享受国家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福利,这名研究生也不例外,吃低保不是他的错。我们做一个假设:如果所有的研究生都如同这名研究生的家庭条件一样,都是“低保家庭”起点的话,这些研究生能有几个自立而不做“啃老族”的? (石子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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