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考研政治大纲
关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度解析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地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大部署。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表明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达到了新境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由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和国家和这种性质,决定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我们具有不断促进和谐、最终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保证。
目前,我国社会在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的持续过程。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科学含义和重要意义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要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其现实依据在于:首先,这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其次,这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第三,这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实现执政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含义。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上述六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这六个方面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六个方面,内容十分丰富,既为我们描绘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蓝图,又给我们提出了扎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它们共同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内涵。
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还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二是要正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三是要正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理论意义: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
实践意义: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部署,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第二,使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第三,促进社会和谐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四,社会和谐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条件,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实现国家利益。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上述六条重要原则,既高屋建瓴,又求真务实,既构成有机整体,又各具丰富内涵,深刻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指明了我们应当遵照什么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据什么原则统筹全局、根据什么要求推进发展、运用什么方式保证和谐,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按照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加,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九条目标和主要任务反映了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总要求的各个方面,充实和丰富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容。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举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五条举措:第一,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第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第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第四,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第五,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2、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新增知识点)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基本要求是:积极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
(1)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2)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证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4)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老龄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5)建立基本医疗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服务。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6)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