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将继续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范围和规模,各招生单位除将今年招生计划的增量部分主要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外,还应将2010年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规模按原则上不少于5%的比例调至专业学位。
近日,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对此进行明确表示。
教育部表示,2011年将继续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范围和规模,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学位均可安排招生。
各招生单位除将今年招生计划的增量部分主要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外,还应将2010年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规模按原则上不少于5%的比例调至专业学位。
另外,教育部要求,各地要积极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场所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