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复试重在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我校一般按1:1.2进行差额复试,但各专业具体复试人数可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达到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均有机会参加复试。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实施机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组长:学院分管副院长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
专家教授1人
研究生科科长
3.复试小组:由5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院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MBA、MPA100分,其他专业200分,取整数):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剂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MBA、MPA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2.外语面试(MBA、MPA50分,其他专业100分,取整数):时间不少于5分钟
口语50分、听力50分。
3.综合面试(MBA、MPA150分,其他专业200分,取整数):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要求: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
四、时间安排
1.3月8日:公布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3月13日:公布各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3月20日至录取结束: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yz.uestc.edu.cn/ssfs)打印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同时补报导师、复试科目,已报导师不能更改,如需更改复试后再在学院研究生科申请办理)。学校不再单独公布复试名单。
4.3月28日(星期三)至4月3日(星期二):第一批学院复试(第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同时复试)。
复试学院:001学院(081000、081001专业),002学院,003学院(080903、085209专业),006学院,007学院(081101、081102、081104专业),008学院,024学院,025学院,026学院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要求 |
3月28日至29日 |
全天 |
学院研究生科 |
资格审查 |
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体检表(沙河校区或清水河校区校医院领取并体检)、复试费50元(MBA、MPA另定) |
3月30日至4月2日 |
学院通知 |
复试 |
4月3日 |
上午 |
学院向研招办报送“验证记录表”(纸版)、“复试成绩”(电子版) |
下午 |
研究生院审核公布复试成绩(yz.uestc.edu.cn) |
5.4月4日(星期三)至10日(星期二):第二批学院复试(第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同时复试)。
复试学院:001学院(080300、085202、085208专业),003学院(其他专业),004学院,005学院,006学院,007学院(其他专业),008学院,009学院,010学院,011学院,012学院,013学院,016学院,017学院,018学院,022学院,024学院,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要求 |
4月4日至5日 |
全天 |
学院研究生科 |
资格审查 |
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体检表(沙河校区或清水河校区校医院领取并体检)、复试费50元(MBA、MPA另定) |
4月6日至9日 |
学院通知 |
复试 |
4月10日 |
上午 |
学院向研招办报送“验证记录表”(纸版)、“复试成绩”(电子版) |
下午 |
研究生院审核公布复试成绩(yz.uestc.edu.cn) |
6.4月11日后如需增补复试,由学院自主安排时间并通知考生。
注:(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的考生、按规定年限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等须在复试前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2)体检时间:复试前任何上班时间,地点:沙河校区或清水河校区校医院,要求:《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yz.uestc.edu.cn“公告栏”)。(3)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4)各学院复试工作办法3月上旬将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陆续公布,请注意查看。(5)沙河校区(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4号)复试学院:003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004物理电子学院、005光电信息学院、00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11经济与管理学院;清水河校区(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复试学院:001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002电子工程学院、006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07自动化工程学院、008机械电子工程学院、010数学科学学院、012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13外国语学院、016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017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018资源与环境学院、022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024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025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026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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