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化工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夏令营活动通知
重要提示:天津大学将对参与夏令营正式营员提前面试选拔,欢迎有意报考我校2014年研究生的同学积极申请。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将于2013年7月2日-4日在美丽的天津大学举办2014年硕士研究生自主招生夏令营活动,为一批热爱科研、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德才兼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继续深造和发展构建平台、创造机遇。活动期间,将全面介绍院系和学科发展近况,请学员走进实验室,并邀请相关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学术论坛、设计创作、前沿报告;同时,还将组织参观游览、导师见面会等活动。参与夏令营的学生将有机会被我校提前面试录取为2014年研究生。
一、申请基本资格条件
(1)国内“985工程”高校、研究生院高校、“211工程”高校或所在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2014届本科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秀,“985工程”高校和研究生院高校学生学习成绩排名须在班级或专业前30%;“211工程”高校以及所在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学生学习成绩排名须在班级或专业前10%;或有突出成果、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者;具备硕(博)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优先;对有出色科研成果者学习成绩标准可适当放宽;
(3) 对化学、化工、材料、生化、制药、食品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一定创新力和潜能;
(4)英语水平良好,达到英语六级水平(成绩≥425分)。
二、申请办法
1. 网上申请
申请夏令营的同学请于6月20日前登陆下面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http://gs.tju.edu.cn:8080/gssummer2014/index.php
2. 提交纸质版材料
1) 申请表(见附件或者上述网站下载);
2) 本科成绩单和专业排名证明(需加盖公章);
3) 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或接受论文的复印件、奖状复印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各类证书等)
注:纸质申请材料请务必于2013年6月2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我院(寄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收件人:石老师;邮编:300072) ,或者于2013年6月20日24:00前将申请表和成绩单扫描件发送至psavage@tju.edu.cn,收到确认回复后,视为申请材料提交成功,请随后邮寄纸版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申请者须提交如下材料:
1.《天津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夏令营申请表》;
2.证明学习成绩及排名的成绩单或证明件,并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3.相关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生证;各类奖励材料)。
承办单位以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为主要评价依据,由学科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评审。入围者将在2013年6月25日之前收到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未接到录取通知的同学皆为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但会收到我们寄出的《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四、入营时间、人数
参加夏令营的同学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按时入营报到,具体日程见入营通知。夏令营定于2013年7月2日-4日举行,为期3天,招生计划为100人。
五、活动内容
活动举办期间,学校将全面介绍院系和学科发展近况,请营员走进实验室,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学术论坛、设计创作,组织校内外参观考察、导师见面会等活动。营员按要求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者均可获得天津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夏令营活动”结业证书。合格营员将有机会被我校提前面试录取为2014年研究生。
六、招生优惠政策
天津大学将根据申请材料、面试综合考核情况及入营期间表现,提供相应的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享受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名单将于2013年8月中下旬在天津大学研招办网站(http://gs.tju.edu.cn/yzbpage/homepage.aspx)上予以公示。
天津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夏令营的招生优惠政策分设A、B两档标准:
(1)A档
合格营员如获得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可直接拟录取;
如未获得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但报考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合格营员,可享受B档优惠政策。
(2)B档
合格营员报考我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后,可直接参加复试,不受学院分数线限制,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凡被我校成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将继续享受奖励政策: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其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其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于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
此外, 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可直接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或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申请硕博连读。
七、其它注意事项
天津大学将为参加夏令营的正式营员提供在津的食宿、学习资料,同时对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给予报销交通费(原则上只报销往返硬座火车票或汽车票);旁听营员费用自理。
营员在入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因个人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由营员本人或其派出单位承担。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