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法学综合1 :法理学、民商法学。
1、民商法学:民法总论、历史演进、民事主体、法律行为、民事法律关系、人格权法、物权法(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债法总论、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行为法等。
2、法理学:法的概念、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自然法学派的观点、分析法学派的观点、社会法学派的观点)、法的渊源、法的效力、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体系、法的作用、法的价值、法的历史类型、法系、权利和义务、法的继承、法的移植、法治、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程序、法律解释、法的运行、法与人权、法与社会、法与经济等。
814法学综合2 :国际经济法学、经济法学。
1、国际经济法学:第一部分国际经济法总论,包括:国际经济法的涵义、国际经济法的范围及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国际贸易法,包括: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国际支付的法律制度、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及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制度。第三部分国际经济法其他分支学科,包括: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
2、经济法: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秩序)规制法和宏观经济调控法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调整方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调整依据与调整方法、经济法的体系与地位、经济法责任与权利救济等;第二部分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部分包括房地产、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及其权利设定与物权变动法律制度;第四部分包括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第五部分包括计划法、投资法、财政法、金融法、价格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