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2014年我学院招生总计划名额数为97人(含定向委培19人,根据学校安排另行单独组织复试),故我院的非定向生招生名额为78人。
非定向生的招生名额具体构成为:法学专业17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9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4人、MTI为38人。由于我院接受推免生的情况为:法学专业已录取10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已录取4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已录取8人。所以,我院各招生专业的最终录取人数为:法学专业7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5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6人,MTI为38人。
鉴于我院学术型各学科最终可以录取的人数过少,出于学术型人才科学选拨的需要,根据《天津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规定,复试线的划定标准为:法学专业的前10名、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前7名、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前9名、MTI的前46名。
需要说明的是:各专业的最后名次数下如果出现考生初试总分成绩相同的情形,达线考生均可以进入复试。
综上,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法学专业333分、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351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353分、MTI为357分。 关于复试工作时间安排与复试名单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查看,如有疑问,请致电022-27405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