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光电子技术基础 2015年考研复试大纲
课程编号:50204 课程名称:光电子技术基础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考查学生对激光及光电子学基本知识的理解程度。要求学生掌握光电子技术的物理基础:物理光学、激光原理和量子力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比例
本课程满分 65 分(或由研究生院统一规定)。考试内容包括:物理光学、激光原理和量子力学。各部分要求的内容如下:
1.物理光学:参见初试大纲。
2.激光原理:参见初试大纲。
3.量子力学:
《量子力学教程》, 周世勋 原著, 陆灏 修订,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章: 第 1,2,3,4 节:
波粒二象性, 德布罗意关系.
第二章: 第 1,2,3,4,5,6,7 节:
波函数, 薛定谔方程, 态叠加原理, 定态, 束缚态, 定态薛定谔方程, 一维无限深势阱, 一维谐振子, 简并度.
第三章: 第 1,2,5,6,7 节:
力学量, 动量算符, 角动量算符, 算符对易, 波矢的正一性与完备性, 测不准关系
三、试卷类型及比例
试题类型包括:简答题、填空题、是非判断题、选择题等,每年的试题类型从中选几类。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每年由研究生院统一规定。
五、复试办法
1. 每年由研究生院统一规定. 或
2. 复试总成绩 200 分,复试总成绩低于 120 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15 分)、专业知识笔试(65 分)(90 分钟)、报考专业的实验技能的动手能力(30 分)、综合面试(90 分)四部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4 门初试成绩之和/4)×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