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文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实施细则
2015年我院非定向生招生总计划名额数为91人(不含单独考试名额,单独考试考生根据学校安排另行单独组织复试)。
我院非定向生的招生名额具体构成计划初步确定为:法学(学术)14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9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3人、翻译硕士MTI(专硕)50人、法律硕士(专硕)20人。由于我院接受推免生的情况为:法学(学术)已录取11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已录取6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已录取2人、翻译硕士MTI(专硕)已录取15人、法律硕士(专硕)已录取5人。所以,我院各招生专业初步确定的最终录取人数为:法学(学术)3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3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1人、翻译硕士MTI(专硕)35人、法律硕士(专硕)15人。
如果上述专业(不包括法律硕士)出现达到复试及格线的学生人数不能满足所在专业的初步计划招生人数的情况,相关专业未使用的录取名额将由学院安排其他专业用于录取复试及格的学生;如果其他专业也无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相关录取名额即作废。法律硕士(专硕)接受调剂的名额需要第一志愿生源录取结束后确定。具体安排参见《2015年天津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复试线的划定标准为:法学(学术)的前4名、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的前4名、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的前 1名、翻译硕士MTI(专硕)的49名、法律硕士(专硕)的前8名。
特别说明:
各专业的最后名次数下如果出现考生初试总分成绩相同的情形,达线考生均可以进入复试。
综上,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法学(学术)360分、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365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 360分、翻译硕士MTI(专硕)357分、法律硕士(专硕)315分。
复试结束后,各专业依据《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2015年天津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对于复试考生择优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