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不包括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这两个专业的复试办法稍后公布)
一、复试工作
(一)进入复试的条件
除广播电视专业(要求初试总分350分以上)和电影专业(要求初试总分350分以上)以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所有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划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均可参加复试;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应达到教育部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成绩要求(总分不低于245分);符合我校调剂规定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复试,需参加入学体检。
各学院一志愿上线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如下:点击学院名称下载复试名单
纺织学院纺织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理学院理学院
艺术与服装学院艺术与服装学院
管理学院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经济学院
人文与法学院人文与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图书馆(图书馆学专业)图书馆(图书馆学专业)
(二)各学院复试时间与地点
序号 |
学院 |
复试时间 |
资格审查时间 |
资格审查地点 |
专业测试时间 |
专业测试地点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1 |
纺织学院 |
3.28~3.29
|
3.28
上午9:00 |
纺织学院F318 |
3.28
14:00 |
资格审查时通知 |
3.29
9:00~17:00 |
资格审查时通知 |
2 |
材料学院 |
3.24~3.25 |
3.24 |
材料学院6A505 |
3.25上午10:0~-11:40 |
资格审查时通知 |
3.25下午 |
资格审查时通知 |
3 |
环化学院 |
3.28~3.29 |
3.28 |
环化6c209 |
3.29上午 |
资格审查时通知 |
3.29下午2点 |
环化6c209,6c210 |
4 |
机械学院 |
3.28~3.29 |
3.28上午 |
机械学院F309 |
3.28下午 |
机械学院E410 |
3.29上午 |
机械学院F309 |
5 |
计算机学院 |
3.28~3.29 |
3.28
9:00~15:00 |
计算机学院C505 |
3.29上午9:00 |
计算机学院 |
3.29下午14:00 |
计算机学院C507、C508、C509 |
6 |
电气学院 |
3.28~3.29 |
3.28
上午
8:30~12:00 |
电气学院4D306 |
3.29上午10:30~11:30 |
电气学院4D310 |
3.29 下午13:30开始 |
电气学院楼D323、4D322、4D313、4D310(详见面试当天4D306门口张贴的具体名单) |
7 |
信息学院 |
3.28~3.29 |
3.28
下午1:00 |
信息学院4B302 |
3.29
上午10:00 |
4A101
4A103 |
3.29
下午1:30 |
资格审查时通知 |
8 |
理学院 |
3.29~3.30 |
2.29
下午2:00~5:00 |
理学院B204 |
3.30
上午9:00~10:00 |
理学院A223 |
3.30
下午2:00~6:00 |
数学专业:理学院B305、
统计学专业
理学院B226、
物理学专业 理学院B320 |
9 |
管理学院 |
3.28~3.29 |
3.28
上午9:00~11:00 |
管理学院200 |
3.29
上午9:00~10:00 |
308,408 |
3.29
下午13:00开始 |
工商421,
物流、工业工程、管科422,MEM423,
公管425 |
10 |
管理学院(MBA) |
3.21 |
3.21 |
管理学院200 |
|
|
3.21 |
管理学院222 |
11 |
经济学院 |
3.28~3.29 |
3.28全天(上午8:30~下午5:00) |
经济学院205 |
3.29上午9:00~11:00 |
经济学院117 |
3.29下午1:00~5:00 |
经济学院310和408 |
|
|
|
|
|
|
|
|
|
13 |
外语学院 |
3.28~3.29 |
3.28
下午2:00
~4;00 |
外院314 |
3.29上午10:00~11:00
|
外院118
|
3.29下午1:00
|
外院406 |
14 |
马克思学院 |
3.28~3.29 |
3.28下午2:30~4:30 |
马克思学院407 |
3.29
9:30~11:00 |
文法学院309 |
3.29
13:00~18:00 |
马克思学院407 |
15 |
图书馆 |
3.28 |
3.28上午
9:00~9:30 |
图书馆
B315 |
3.28上午10:00~11:00 |
图书馆
B302 |
3.28下午2:00 |
B308 |
文法学院复试时间与地点
序号 |
学院 |
复试时间 |
资格审查时间 |
资格审查地点 |
专业测试时间 |
专业测试地点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12 |
经济法专业 |
3.28~3.29 |
3.28
上午9:00 |
文法学院305 |
3.28
14:00 |
资格审查时通知 |
3.29
9:00~17:00 |
资格审查时通知 |
|
法律硕士,广播电视、电影 |
4.2~4.3 |
4.2
上午9:00 |
文法学院305 |
4.2
14:00 |
资格审查时通知 |
4.3
9:00~17:00 |
资格审查时通知 |
艺术学院复试安排
日期 |
科目 |
地点 |
3月23日 |
8:30~
11:30 |
资格审查 |
艺术与服装学院
B315 |
3月23日 |
14:00~15:30 |
创意设计表达与评述 |
艺术学院A209、A213 |
绘画创作与评析 |
艺术学院B309 |
3月24日 |
8:30~
12:30 |
面试 |
艺术与服装学院
1组B311;2组B201;,3组B315 |
9:30~
11:00 |
加试素描 |
艺术与服装学院B207 |
11:00~
12:30 |
加试色彩 |
艺术与服装学院B207 |
注:
1、“创意设计表达与述评”科目在两个机房进行考试,在机房门口张贴有本考场名单,请广大考生不要走错考场。
2、面试分组:专业1组(视觉传达、数字化艺术)、专业2组(造型艺术、公共艺术、美术学)、专业3组(服装设计、服饰文化)。具体分组情况和面试顺序将在资格审查结束以后,在每个面试教室门前张贴公布,请考生注意提前查阅。
(三)资格审查
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信息: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
(4)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于贷款问题毕业证被毕业学校扣押的考生,须持毕业学校教务部门证明信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推荐免试生只参加体检),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20%~15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1、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笔试)占40分(卷面100分,折合成40分满分)、面试(含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占60分。复试总分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36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主要方式
(1)笔试
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测试科目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考生任选其一,但不得与初试专业课重复。专业课测试的考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专业课测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不少于6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卷面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个别第一志愿报考理科专业跨学科调剂至我校相近工科专业的考生,须加试所调进工科专业初试的数学科目。
(2)面试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面试主要内容为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五)体检
体检在入学后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复试费90元/人。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
缴纳复试费:90元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其中参加艺术学院和管理学院MBA专业复试的考生,缴费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1日;参加其他学院复试的考生缴费时间:2015年3月22日至2015年3月24日
注意:请在缴费成功后将支付成功的页面打印一份,在资格审查时交学院
二、调剂与录取
(一)调剂
基本条件:
⑴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⑵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⑷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⑸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2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调剂程序:3月18日至4月30日,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依据我校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办理调剂事宜。各学院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校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二)录取
1、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按综合成绩分学科(专业)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总分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36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跨学科调剂加试数学科目的考试成绩应达到当年国家控制线要求。
8、对于由于复试不合格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积极配合考生办理有关调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