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学院具体情况,拟定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组织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 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5. 复试工作应做到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6. 复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由不少于5人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并且应有一位可以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的老师,按要求对考生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另须配备1名记录员。按要求对考生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
二、复试的具体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比例
学院预计招生人数106 人(不含少民骨干计划)。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按照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规模(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20%左右。
(二)复试形式及考核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复试含三部分: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考核内容如下:
(1)专业综合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由学院组织命题,测试范围及考核重点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考察。
(3)外语水平测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读、写的能力,应包括公共外语与专业外语,要求必须含笔试测试。
(三)复试考核要求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2.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综合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水平测试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权重占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Χ60%+(复试成绩÷3)Χ40%
各学科专业考生从高到低依次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学院按要求格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三、调剂
1.调剂原则
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标准,调剂考生由学院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办理复试。
2.调剂政策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在报考学科、考试科目相关相近的前提下,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初试科目包含数学的专业,须加试数学;初试科目涉及数学三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初试科目涉及数学一、数学二的专业,须加试数学;初试科目涉及数学二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初试科目涉及数学一的专业,须加试数学。加试数学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初试科目涉及英语一的专业,只接收参加英语一考试且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调剂考生必须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门类国家控制线,成为合格生源后才允许进行调剂,即考生必须满足调出专业分数线。
(7).未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
(8).调剂考生务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未经此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
(9).学术型可以向专业型调剂,专业型不可以向学术型调剂。
四、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复试通知书(含照片。复试结束后交学院留存);
(2)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往届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并留存复印件一份、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对无法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分别留存复印件;
(5)《思想政治考核表》应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7)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一式一份);
(9)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联系各专业负责老师:
制浆造纸、林产化学专业、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型):高玉杰老师 60601313
材料学、材料加工、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工程(专业型):赵梓年老师 60601175
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皮革化学、化学工程(专业型):吴燕老师 60600029
五、不予录取的情况
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六、注意事项
1. 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务必按要求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 填写调剂申请,以便学院下载报考信息。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待录取意见,完成调剂程序。
2.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研招网,并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方完成录取程序。提醒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待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3.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