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5月中下旬,调档函将会与通知书一起通过挂号信邮寄至考生手中,请考生耐心等待。
1.基本流程
学工部根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预录取名单,按考生报考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信息随通知书邮寄调档函,由考生单位将考生档案于2015年8月31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寄往我校,逾期不予接收。
2.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上,可否自己将档案送到天津大学,送到哪?
可将密封完好的档案送到录取学院,交至调档函上写明的地址和收件人。
3.如果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怎么办?
考生接到调档函后请主动和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办理相关保管费和邮寄费用缴纳手续,可委托人才交流中心邮寄,或自提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或亲自送到天津大学,务必保证档案密封完好。
4.如果在天津大学要求的期限内没有完成论文答辩,档案不完整,怎么办?
应届毕业生待答辩完毕,档案齐全后再将档案寄出,2015年8月31日前寄出即可。往届毕业生接到调档函后,应尽快将档案寄往天津大学。
5.暑假期间到天津大学的档案如何处理?
7月13日-8月30日为天津大学暑假时间。在该期间内,各学院会安排老师值班,一般只要地址写准确、邮寄方式稳妥可靠,不会导致档案丢失。为避免特殊情况,建议考生和所在学校和单位联系,于7月13日前将档案寄到。
6.曾经工作过的考生如果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不放档案,怎么办?
全日制全脱产学生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将含工资关系等的完整人事档案调入天津大学,否则不能取得学籍。定向类型享受工资待遇的学生不享受学校的奖助体系。
7.能不能只把档案转到天津大学,不转工资关系?
不能。全日制全脱产学生必须将含工资关系的全部人事档案调入。学校不解决考生的公积金和之前在单位所缴纳的保险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8.档案审查主要审查哪些方面的内容?
考生档案邮寄到各学院后,学院党委负责审查,主要审查内容是否齐全,及是否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等。
9.如何补办调档函?
如确为丢失,可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到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312学工部补办,或委托他人代办,委托需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携本人证件原件办理。
特别提示:根据档案保管利用规定,个人无权查阅或使用本人档案材料,请各位同学保留好本科期间成绩单等研究生期间可能用到的材料,天津大学在研究生阶段将不提供成绩单复印等档案利用服务。特此说明。
常见问题解答请以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为准。
天津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