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具体要求及复试安排如下: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须在天津大学推免系统中注册信息,学院经过初审之后,通过邮箱发复试通知并请学生回复是否参加复试,通过复试的学生发复试成绩合格单。
2.复试采用分学科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数学学科:第一批复试时间:9月14日下午1点。
第二批复试时间:9月25日上午10:00
物理学科:采用随报系统随时复试(打电话与学生直接联系)
化学学科:第一批复试时间:9月9日
第二批复试时间:9月20日上午9点
地点:卫津路校区第十六教学楼310室
第三批复试时间:9月25日上午9点
地点:卫津路校区第十六教学楼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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