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天津城建大学的考生:
2016年研招初试成绩公布后,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须于2016年2月26日下午17时前(参阅说明及下载附件)向我校研究生部申请成绩复核。
特此通知
说明 :
1.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及《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的姓名、考生编号、报考单位、复核科目、复核理由等项内容均由考生填写。
2.每张《成绩复核申请表》及《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只能填写一科。
3.申请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4.成绩复核范围:a.漏评,b.分数累计有误,c.分数登记有误。
5.成绩复核申请时间:2016年2月25日—2月26日17:00之前。
6.成绩复核申请费用:每科次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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