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时间及地点:
翻译硕士:英语口译、日语口译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15日地点:外国语学院教学楼
复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英语口译:3月14日下午2:00,外国语学院110#教室
日语口译:3月15日上午8:00,外国语学院139#教室
一、复试原则:
为做好今年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我院坚决贯彻和执行“南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意见”的精神,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将优秀考生选拔进来。
二、复试领导小组:
按照“实施意见”规定,我院成立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士生复试原则、复试管理规定,组织复试工作。各专业成立由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考生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凡达到研究生院公布的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考生复试时需携带①考生身份证原件②毕业证书原件③各专业证书(英语为四六级、专四、专八证书;日语为国际一级证书)原件④本科学习成绩单(成绩单要求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本科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以去本科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按照①②③④顺序排列。【注意: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翻译硕士(包括英语口译、日语口译)
1、复试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笔试科目(30分):
英语口译:翻译基本能力测试
日语口译:日语笔译
3、面试内容 (70分):
英语口译:测试英语综合能力
日语口译:测试日语综合能力
五、录取:
1、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录取原则为录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加权录取成绩排名在录取名额之内的考生为拟录取硕士生,但最终录取名单要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为准。对已录取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出时间将会另行发布。
3、关于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事宜,此类咨询和相关手续办理请致电研究生院和登录其网页。
4、有关个人档案的调档和审核按研究生院规定办理,请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外国语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六、本规则将根据复试期间的具体情况和有关最新政策作适当的调整,最终解释权归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所有。 |
时间:2015年3月17——3月18日 地点:外国语学院教学楼
一、复试原则:
为做好今年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我院坚决贯彻和执行“南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的精神,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将优秀考生选拔进来。
二、复试组织:
我院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原则、复试管理等规定,组织复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凡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考生复试时需携带①身份证原件②毕业证书(或应届持学生证)原件③各专业证书(日语为国际一级证书)原件④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请考生务必提前按以上①②③④顺序排好。各专业证书原件和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请在面试时再次当场提交给面试秘书,面试完后当场取走。
四、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一)、外国语言文学(包括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复试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笔试不考二外;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笔试科目(30分):
英语语言文学:综合英语
俄语语言文学:俄语笔译
日语语言文学:日语写作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综合英语
3、面试参考指标 (70分):本科学习情况;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外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质。
(二)、翻译硕士(包括英语口译、日语口译)
1、复试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笔试科目(30分):英语口译:翻译基本能力测试。日语口译:翻译及写作。
3、面试内容 (70分):英语口译:测试英语综合能力。日语口译:测试日语综合能力。
五、录取及其他事宜:
1、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录取原则为录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加权录取成绩排名在录取名额之内的考生为拟录取硕士生,但最终录取名单要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为准。对已录取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出时间大约在6月底。
3、关于申请调剂到其他院校事宜,此类咨询和相关手续办理请致电研究生院和登录其网页。
4、有关个人档案的调档和审核、委培生和定向生的说明、协议书的签订等按研究生院规定办理,请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外国语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六、本规则将根据复试期间的具体情况和有关最新政策作适当的调整,最终解释权归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