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号),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考生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由学院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后,学院负责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科目按照考生在复试前确定的二级学科志愿进行。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听说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考生当场抽题作答及复试老师提问。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三、复试规则
1.招生计划
我院非定向生的招生名额具体构成计划初步确定为:法学(学术)16人、法律硕士(专硕)24人。由于我院接受推免生的情况为:法学(学术)已录取11人、法律硕士(专硕)已录取6人。所以,我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初步确定的最终录取人数为:法学(学术)5人、法律硕士(专硕)18人。
2.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根据《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如超过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120%,则按120%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线的划定标准为:法学(学术)的前6名、法律硕士(专硕)的前18名。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为:法学(学术)365分、法律硕士(专硕)315分。
3.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其他说明
(1)复试中专业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范围,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招办所公布的信息确定。
(2)复试学生在接到复试通知时,应向我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明确其本人的二级学科志愿,并在复试中参加相应的考试。
(3)2016年入学新生专业的确定,以其硕士生导师所在的二级学科专业为准。学生在其志愿二级学科专业内无相应导师予以接收的,将被调剂到其他的二级学科专业。
四、录取与调剂
1、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专业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调剂办法
法律硕士专业不接受报考其他学校、校内其他学院的学生调剂,可接受报考本院法学(学术)专业且符合学校调剂条件的考生调剂,调剂工作将在法律硕士第一志愿生源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未满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复试与录取工作中不得进行破格复试及录取。
五、时间安排
项目 |
参加范围 |
时间 |
地点 |
要求 |
复试缴费 |
复试名单中的全体考生 |
3月14日开始至复试工作结束前 |
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 |
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
资格审查 |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
3月17日下午1:30-5:30 |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
1、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2、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5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18日上午8:00-12:00 |
补漏 |
3月21日下午1:30-4:30 |
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 |
体检 |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包括本校的推免生) |
3月17日上午7:30-11:30 |
卫津路校区校医院 |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17日下午1:00-4:30 |
专业
知识测试
(笔试) |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 |
3月19日上午
9:00 |
26楼A区215 |
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 |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综合面试 |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
3月21日8:30 |
26楼A区507 |
请考生21日早8点在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填表、看考场通知),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
注:携带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综合面试环节由学院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后,学院负责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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