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程序
(1)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相应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初试成绩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录取资格。
(2)报名调剂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26日前向海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卫津路校区第八教学楼322)提交《报考天津大学2016年硕士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盖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院同意章)、个人简历和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
(3)经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条件合格者参加海洋学院统一组织的调剂复试,时间为3月28日(周一)。
二、调剂方向
海洋学院2016年调剂生招收专业(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参考如下:
1.机械学院
动力机械及工程(专业考试科目为力学相关、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自动控制理论)、机械工程、流体力学等相关专业
2.建工学院
港口、海洋与近海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工程、水声工程等专业
3.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专业
4.精仪学院
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5.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等专业
6.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等专业
7.计算机或软件学院
计算机相关专业
8.理学院
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化学等专业
注:
(1)本科专业为上述专业的考生也可参加调剂。
(2)本科专业及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均为上述专业者优先考虑。
(3)根据各学院报名考生实际情况,海洋学院确定各学院进入调剂复试的人数及最终录取人数。
三、调剂复试方案
1.复试内容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分)
采用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综合面试(170分)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采用面试方式进行。(30分)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20分钟。(140分)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17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录取规则
(1)录取时结合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成绩×40%。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四、其他
1.参加海洋学院调剂的考生可在3月28日前在第九教学楼104室进行资格审查。若已经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凭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院的资格审查单参加调剂复试。
2.其它未明确事宜按天津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3.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查看邮箱,如有问题请拨打022-87370655(刘老师)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22-27409515
邮 箱:liuyongjing@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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