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同等学力停止招生,改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课程班。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名额
招生专业为《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本期招收学员50名。
二、招生条件及录取
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2016年招收2013年及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非本专业的报名学员需在课程班开班前参加预科班学习,补修本学科5门主干课(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为课程班学习打下基础。根据招生计划,南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录取课程班学员,并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学习期限、学习方式及结业
本课程班学习期限为两年,采取半脱产学习方式,学员修完全部课程并按南开大学研究生院规定通过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将颁发南开大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课程班结业证书。
四、学费:被录取的学员每人每年缴纳学费10000元,两年共计20000元,书费及学习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中途因各种原因退学者,所交费用一律不退。课程班学费不含学员参加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相关的交通费、食宿费用及申请学位和论文答辩费用。
五、学习地点:本课程班课程在南开大学(天津)讲授。
六、报名手续、时间及地点:
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开始
报名地点:法学院高端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姚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022-2350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