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0法学理论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本考试是测试考生的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考试是全日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考试之专业考试。考试范围包括本大纲规定的法理学基本概念、规则、理论及其应用。
三、考试基本要求
1. 掌握法理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 能够运用法理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四、考试形式
本考试采取主观试题的方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五、考试内容
(一)法学导论
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历史,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中国法理学的发展趋势,学习法理学的意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二)法的本体
法的概念,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
(三)法的起源与发展
法的历史,法的演进,全球化与法律发展。
(四)法的运行
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职业,法律方法。
(五)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的基本理论,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
(六)法与社会
法与政治,法与经济,法与文化,法治与社会建设。
(七)其他
运用法理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与法制建设相关的各种社会难点、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