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综合》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本考试是全日制环境科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考试之专业基础课。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本考试的成绩和其他三门考试的成绩总分来选择参加第二轮,即复试的考生。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考试是考察考生掌握环境科学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运用的能力。考试范围包括本大纲规定的环境化学、环境监测、环境生物学和污染生态化学相关知识。
三、考试基本要求
1. 具备全面的环境化学、环境监测、环境生物学和污染生态化学等方面的环境科学基础专业知识。
2. 具有扎实的基本功。
3. 具备一定的运用基础知识对环境问题进行分析的能力。
四、考试形式
本考试采取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相结合,单项技能测试与综合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强调考生的环境科学掌握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的能力。试题分类参见“考试内容一览表”。
五、考试内容
本考试包括三个部分:环境化学、环境监测、环境生物学和污染生态化学。总分150分。
I. 环境化学
1. 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掌握环境化学的定义、元素地球化学循环、大气、水以及土壤介质的环境化学的基本专业知识,重点掌握各介质的特点、典型污染现象的化学原理与过程、典型污染物的迁移转化特征。要求考生具有相关的计算能力,利用基础知识分析综合环境问题的能力。
2. 题型
有填空题(0.5×17)8.5分、名词解释(2×2)4分、简答题(5×4)20分、计算题(7.5×1)7.5分,综合题(10×1)10分,总分50分。
II. 环境监测
1. 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对环境监测绪论、水和废水监测、大气和废气监测、固体废物监测、土壤污染监测等方面的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重点掌握水、大气方面的基本概念、定义、有关环境监测的规范、重要指标测定的原理、测定方法及相关计算。固废、土壤等内容要求掌握基本的定义与概念。
2. 题型
有填空题(0.5×25)12.5分、判断题(1×4)4分、名词解释(2×3)6分、简答题(5×4)20分、计算题(7.5×1)7.5分,总分50分。
III. 环境生物学和污染生态化学
1. 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掌握环境生物学和污染生态化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与研究方法,了解研究环境污染物对生物及生态系统影响的重要性以及实践意义。考试内容也包括生态毒理学研究方法的基本原理、复合污染生态效应及其分子毒理学的相关知识。要求考生具有利用生物与生态相关基础知识融会贯通、分析和解决综合环境问题的能力。
2. 题型
有填空题(0.5×8)4分、判断题(1×6)6分、名词解释(2×5)10分、简答题(5×4)20分、综合题(10×1)10分,总分50分。
答题和计分
要求考生用钢笔或圆珠笔做在答题卷上。
《环境科学》考试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时间 (分钟) |
1 |
填空题 |
共50个填空,每空0.5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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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判断题 |
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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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名词解释 |
共10个小题,每小题2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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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简答题 |
共12个小题,每小题5分 |
60 |
|
5 |
计算题 |
共2个小题,每小题7.5分 |
15 |
|
6 |
综合题 |
共2个小题,每小题1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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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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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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