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天津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
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部各专业情况,现将管理与经济学部 2017 年 硕士招生复试、调剂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管理与经济学部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 陆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http://come.tju.edu.cn)通知通告
栏目。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可于 3 月 13 日至复试结束前,
登陆天津大学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90 元。完成 缴费后,学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 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到天津大学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时,学生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用于再次核验身份,并 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与复试小组秘书审验与留存。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
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
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
参加校内调剂复试时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 4 月 24 日—25 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卫津路校
区第 9 教学楼 104 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管理与经济学部复试时间安排(仅限统考考生,推免生不必参加)
项目 |
参加范围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参加管理与经济学部复试的考生 |
3 月 17 日上午
8:30-12:00 |
卫津路校区
25 教学楼 A 区一层大厅 |
补漏 |
3 月 20 日下午
13:30-16:30 |
卫津路校区
第 9 教学楼 104 室 |
体检 |
参加管理与经济学部复试的本校考生 |
3 月 15 日上午
7:30-11:30 |
卫津路校区校医院
1. 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 生证)、一寸照片、笔参 加体检;
2. 缴纳体检费 60 元(若非 规定时间体检,费用依据 校医院另外标准收取);
3. 复试时,将加盖“体检表 已交”的体检收费单据 红联交回复试秘书。 |
参加管理与经济学部复试的天津地区 其他高校考生 |
3 月 15 日下午
1:00-4:30 |
参加管理与经济学部复试的 非天津地区考生 |
3 月 17 日下午
1:00-4:30 |
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 |
符合复试线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 份证、准考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体 检交费单红联参加笔试)
第二类申请调剂资格的考生需参加笔试 |
3 月 18 日下午
1:30-3:00 |
卫津路校区 提前半小时到考场
23 教学楼 202:管科、工商、公 共、情报学、工工、物流
23 教学楼 204:系统工程、应用 经济学、金融、资产评估 笔试后全体考生在 202 集中 开会 |
社会实践、社会 热点问题及经 济管理知识测 试(笔试) |
3 月 18 日下午
3:15-3:45 |
综合素质 面试及外语 能力测试 |
符合复试线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全体考生
(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第二类申请调剂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外语 能力测试,但暂不参加调剂专业面试 |
3 月 19 日
8:30 |
3 月 19 日 8:00 在卫津路校区
25 教学楼 A 区 816 室 看分组名单及具体面试时间 安排 |
同等学力 考生加试 |
符合学部复试线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同等 学力考生需加试 2 门专业基础课(请考生 主动与学部联系) |
|
卫津路校区
25 教学楼 A 区 202 |
退役士兵计划 |
与上述安排一致 |
|
|
调剂专业综合 素质面试 |
请关注学部主页通知 |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四、复试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笔试时查验并上交); (4)体检交费单红联(笔试时查验并上交); (5)考生自述材料: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
计划等(篇幅仅限 A4 一页,一式八份,面试时交给复试专家); (6)本科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面试时交给专家, 供其了解、审验情况,面试后交给秘书)。
2.复试形式及分值组成
管理与经济学部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原则、内容、 方式、规则)参照天津大学复试办法。由于学科特点,学部不进行实验 能力测试,对复试成绩构成进行了如下调整:综合素质面试 100 分,外 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形式)15 分,专业课笔试 65 分,社会实践、社 会热点问题及经济管理知识测试 20 分(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 30
分钟)。
3.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规模
2017 年管理与经济学部硕士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规模详 见附表。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 减去推荐免试生数)的 120%~200%之间;对合格生源不足 120%的专业 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招生规模 |
备注 |
应用经济学 020200 |
378 |
3 |
招生规模 将 随招生名额、 复试情况 可 能微调;
若 招生名额 调整,将按照 综合成绩排
名顺次录取。 |
系统工程 081103 |
325 |
3 |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不含保密管理方向) |
377 |
18 |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保密管理方向) |
346 |
2 |
工商管理 120200 |
363 |
14 |
公共管理 120400 |
372 |
3 |
情报学 120502 |
调剂 |
3 |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085236 |
366 |
4 |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085240 |
381 |
2 |
资产评估(专业学位)025600 |
调剂 |
2 |
金融(专业学位)025100 |
350 |
12 |
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 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4.夏令营优秀营员 前期参加经管学部夏令营的合格营员,如未被所在学校列入推免生
名单,但参加 2017 年全国统考,并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 学部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天津大学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 线(含总分、单科分数)后,可直接参加复试。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 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成绩×40%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低于 120 分) 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办法
(一)基本要求
参见《天津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 具体要求。
(二)学部内调剂 1.可调剂的专业及调剂复试人数如下:
可申请调剂专业 |
调剂复试人数 |
拟调剂录取人数 |
备注 |
资产评估(专硕) |
4 |
2 |
招 生 规 模 将 随 招 生 名
额、复试情况可能微调; 若招生名额调整,将按 照综合成绩排名顺次录 取。 |
情报学 |
6 |
3 |
2.管理与经济学部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按照学校调剂基本要求, 本次调剂生源分两类:第一类是已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者,第 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 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3.第一类申请人可在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成绩公布后,查询学部主 页通知进行调剂资格的申请。
4.第二类申请人在 3 月 13 日中午 12:00 前提交调剂资格申请表, 可接收该类考生的人数将以上述调剂复试人数为上限,按考生初试总成 绩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凡考分相同者优先考虑数学成绩
(不再细分数学类型),如仍一样者优先考虑英语成绩依次选择。 5.为保证复试环节的公平公正性,取得申请调剂资格的第二类考
生将统一参加 3 月 18 日下午组织的复试笔试和 3 月 19 日上午的外语听
说能力测试,但不参加当天的申请调剂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6.在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成绩公布后,对第一类考生与第二类考生
统一按照调剂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确定调剂专业的面试资格,如调剂成绩 相同者,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如仍一样者优先考虑数学成绩(不 再细分数学类型)。调剂成绩的计算:
调剂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笔试+外语听说+社
会焦点热点)×40% 注意:该调剂成绩仅在确定调剂专业复试名单时有效。参加完调剂
专业综合面试后,总成绩计算办法仍按“五.录取办法”中规定的公式 计算。
(三)调剂申请流程 第一类、第二类申请人调剂流程详见后附流程图。 注意:
第一类需要调剂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学部主页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 提交调剂申请表。
第二类需要调剂的考生请于 3 月 13 日(周一)中午 12:00 前将调剂
申请表交到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若考生在外地可发邮件
到 tjucome@tju.edu.cn,同时务必打电话(022-27890786)确认是否收 到申请,以免漏报,过期不再接收调剂申请。结果确定后,将在学部网 站公布第二类调剂考生资格名单,以及电话通知相关事宜,请务必保证
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请所有考生认真阅读、理解上述调剂办法,对通知中有不清楚的地
方可到学部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卫津路校区 25 教学楼 A 区 202 室)或 电话(022-27890786)咨询,慎重考虑后上报。调剂申请上交后一律不 准更改。
取得申请调剂资格的第二类考生按学校统一安排参加资格审查、体 检并交纳相应费用。
(四)调剂生的录取 按“五、录取办法”中规定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
七、其他事宜
1.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 文件执行。
2.有关复试、录取的要求、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管理与经 济学部网站“通知通告”。
3.请符合各专业复试线的考生,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 3 月 13 日
(周一)中午 12:00 前将回执表反馈到学部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反馈方 式:
①本人送至卫津路校区 25 教学楼 A 区 202 室;
②发邮件到 tjucome@tju.edu.cn。 4.专业知识测试及社会实践、社会热点问题及经济管理知识测试
复习提纲请见附件。 本复试办法由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负责解释,在复试、录取工
作中如有问题或反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022-27890786。 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
到本人,避免出现遗漏信息影响复试。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