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学化⼯学院硕⼠研究⽣招⽣复试⼯作即将开 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招⽣、录取⽂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研究
⽣招⽣⼯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化⼯学院 201 7 年硕⼠研究⽣复 试、录取和调剂⼯作安排如下。
⼀、指导思想
1 、化⼯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件精神和学校复试办法 的要求,组织本学院的复试⼯作。
2 、在保证⼈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尊重考⽣的意愿,同 时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作的需要。
3 、在满⾜全院整体发展需要的同时,保证重点专业和急 需发展专业⽣源,同时考虑各专业导师队伍情况。
⼆、招⽣规模
化⼯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17年硕⼠⽣招⽣规模进⾏ 录取。学院将在该招⽣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 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数量。
三、资格审查
所有列⼊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均须通过⽹上交费 平台及时缴费(⽀付宝账号),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 后,考⽣可适时在⽹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 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份证原件、毕业证原
件(应届本科⽣持学⽣证)进⾏资格审查。
持上述证件以及加盖好印章(资格审查现场盖章)的《复试资 格审查合格单》参加复试。
综合⾯试环节审验成绩单(往届⽣若⽆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 单位⼈事部门公章,应届⽣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收回《复试 资格审查合格单》。
特别提⽰:
1、⾝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 照⽚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
⼈照⽚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 试费的考⽣,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24⽇—25⽇,到研究⽣院招⽣办公室
(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院仅负责对上校线考⽣进⾏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化⼯ 学院⽹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律不予录 取。
四、实施安排
1、复试⼯作由学院组织。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名单确定 后,将上⽹公⽰,公⽰内容含考⽣编号、姓名、报考专业、总 分和初试各科成绩等内容。
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能⼒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考核 包括外语听说能⼒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
(实践)能⼒测试和综合⾯试。
专业能⼒考核:
(1)外语听说能⼒测试本学院⾃⾏组织,采⽤⾯试⽅式进
⾏。每位考⽣的⾯试时间⼀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测试内 容⼀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专业素质和专业能⼒,考试
时间⼀般为90分钟,笔试科⽬必须按照考⽣报考专业所规定的 科⽬进⾏。专业课笔试安排在2017年3⽉18⽇上午进⾏,具体安 排另⾏通知。
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为3⽉18⽇~3⽉20⽇,具体安排另⾏ 通知。
(1)实验(实践)能⼒测试对于理⼯科类考⽣主要测试其 实验和动⼿操作技能,采⽤⾯试⽅式进⾏。
(2)综合⾯试由参加复试的⽼师直接提问或由考⽣当场抽 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考核,考⽣理论知识和应⽤技能掌 握程度,利⽤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考核,考
⽣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考核;考⽣ 的科研和社会⼯作能⼒、实践经历考核;考⽣的事业⼼、责任 感、协作性和⼼理素质,以及举⽌礼仪和表达能⼒考核等。
对于综合⾯试,每位考⽣的⾯试时间⼀般不少于20分钟。 综合⾯试由各专业复试⼩组负责考核,⾯试成绩由每位复试⼩ 组成员独⽴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五、学院复试⼯作⽅案的确定及相关⼯作
(⼀)组织领导
1、学校成⽴研究⽣招⽣⼯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学校领 导和纪检委、研究⽣院等部门负责⼈及相关⼈员组成,负责全 校研究⽣招⽣⼯作。
2、本学院组成院级研究⽣招⽣⼯作领导⼩组,领导⼩组由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作的副院长、纪检⼯作负 责⼈、分管学⽣⼯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员组成,负责制定 复试⼯作具体⽅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组进⾏具体考核⼯ 作,同时负责处理招⽣过程中考⽣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复试⼩组的组成及要求
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若⼲复试⼩组, 每个⼩组由3~7名研究⽣指导教师组成,负责进⾏对考⽣的实 验(实践)能⼒测试和⾯试考核。复试⼩组设组长1名,组长⼀ 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组的复试⼯作。复试⼩组的组成应 由学院研究⽣招⽣⼯作领导⼩组审定,报学校研究⽣招⽣⼯作 领导⼩组备案。
4、由学校纪检部门和研究⽣院组成硕⼠⽣招⽣复试⼯作检 查⼩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招⽣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 和检查,保证硕⼠⽣复试录取⼯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学院确保同⼀专业不同复试⼩组的⾯试考题相同或相近, 且同类考题的难易程度和评分标准保持⼀致;专业学位考⽣⾯ 试时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和专业能⼒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
⽣实践经验和科研动⼿能⼒等⽅⾯的考查。
(⼆)复试规则
1、复试⽐例及名单 由学校按学科门类(领域、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考⽣
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门类(领域、专业)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
⽣源,只有合格⽣源才能进⼊复试考⽣名单。复试⼯作由学院
⾃⾏组织,并由学院负责通知考⽣参加复试。 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差额复试,将考
⽣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到低进⾏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 专业复试考⽣名单,复试考⽣⼈数与招⽣规模(招⽣计划数减 去推荐免试⽣数)⽐例⼀般不低于 1 2 0 % 。对合格⽣源不⾜ 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 120分。专业能⼒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测试15分、专业课 笔试 6 5 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测试 30
分、综合⾯试90分。
考⽣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 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三)复试纪律
1、复试⼩组成员和⼯作⼈员选择能正确执⾏招⽣政策、不 徇私情、责任⼼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 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 作。
2、学院充分重视对复试⼩组⼈员的管理和培训,⾃觉接受 社会监督,提⾼⾃我约束的⾃觉性;加⼤招⽣⼯作的透明度, 抵制不正之风的⼲扰,营造招⽣⼯作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 对违反招⽣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
3、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 进⾏操作,不擅⾃变更。
4、研究⽣招⽣⼯作涉及⾯⼴,政策性强,学院将严格执⾏ 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会超越招⽣政策的规定和权限⾃定招
⽣办法。
5、复试将全程录⾳录像,建⽴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 制,全⾯落实信息公开。
六、复试、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进⾏德智体能全⾯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 取,保证质量,宁缺⽏滥的原则。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 先录取报考第⼀志愿考⽣,再录取调剂考⽣。
2、录取时按照考⽣总成绩从⾼到低进⾏名次排序,若总成 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到低排序。
考⽣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律不予录 取。
4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将不予录 取。
5、对同等学⼒考⽣,加试科⽬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学院应及时通知考⽣本⼈。
(⼆)特殊情况
1、“少数民族⾼层次⾻⼲⼈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学
⽣⼠兵计划、单独考试考⽣的复试⼯作由研究⽣院会同相关学 院负责,具体时间另⾏通知。
2 、同等学⼒考⽣(包括⾼职⾼专毕业⽣、国家承认学历本 科结业⽣)复试期间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 课程。
3、依照《天津⼤学2017年硕⼠研究⽣招⽣夏令营通知》的 有关招⽣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学 2017年硕⼠研究⽣,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 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
七、调剂录取
1、调剂的基本原则:调剂考⽣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志 愿报考专业(调出专业)我校进⼊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2.以下两类考⽣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类是已经参加 报考专业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第⼆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 分数线⽽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这两类考⽣享有同等的 调剂资格。
3.对合格⽣源不⾜的学科、专业,可从其他学科、专业合 格⽣源中进⾏调剂录取。按照第⼀志愿优先原则,调剂⼯作⾸ 先在学院内部进⾏。
4.对于跨学院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由本⼈向化⼯学院提
出调剂申请,经学院同意(由考⽣持《报考天津⼤学2017年硕
⼠⽣校内调剂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经研招办在后台进⾏跨 学院操作后,⽅可另⾏组织复试。对调剂考⽣进⾏复试的要求 与第⼀志愿考⽣复试要求相同。
5.⾮全⽇制专业学位硕⼠院内调剂说明
⾯向2017年报考天⼤化⼯学院已达到校线,但未进⼊学院 各专业复试名单的考⽣,学院现已开通⾮全⽇制专业学位硕⼠ 研究⽣院内调剂申请通道,考⽣可下载《天津⼤学化⼯学院 2017年硕⼠研究⽣调剂申请表》,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电
⼦版表格发送⾄邮箱psavage@tju.edu.cn(邮件名和⽂件名统⼀为 “院内调剂:第⼀志愿报考专业+申请调剂专业+姓名”),同时 将签字后的纸质⽂件交⾄或邮寄⾄天津⼤学(北洋园校区)50 楼A210室,调剂表接收截⽌时间为3月15日中午12点。
申请表格经初审通过后,化⼯学院将为院内调剂考⽣组织 复试,调剂⾮全⽇制硕⼠考⽣的成绩与全⽇制考⽣成绩分开排 序,分别录取。
请有调剂意愿的考⽣随时关注天津⼤学研究⽣招⽣⽹
( h t t p : / / y z b . t j u . e d u . c n )和化⼯学院官⽹( h t t p : / / chemeng.tju.edu.cn)上有关调剂⼯作的具体说明与相关信息。
6、⾮全⽇制专业学位硕⼠招收外单位调剂说明 考⽣初试成绩需达到第⼀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 类分数线,
并达到我校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学院现已开通⾮全⽇制专业 学位硕⼠研究⽣校外调剂申请通道,考⽣可下载《天津⼤学化
⼯学院2017年硕⼠研究⽣调剂申请表》,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并将电⼦版表格发送⾄邮箱psavage@tju.edu.cn(邮件名和⽂件名 统⼀为“校外调剂:第⼀志愿报考学校+报考专业+申请调剂专业
+ 初试总分+ 姓名”),同时将签字后的纸质⽂件交⾄(或邮寄
⾄)天津⼤学(北洋园校区)50A210室,学院将根据调剂申请
专业与申报⼈数,分批组织调剂复试。
请有调剂意愿的考⽣随时关注天津⼤学研究⽣招⽣⽹
( h t t p : / / y z b . t j u . e d u . c n )和化⼯学院官⽹( h t t p : / / chemeng.tju.edu.cn)上有关调剂⼯作的具体说明与相关信息。
7. 考⽣复试调剂录取后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招
⽣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全⽇制招⽣详情请关 注QQ群:567129218
招⽣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
⼠⽣招⽣调剂服务系统”进⾏。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 律⽆效(各加分项⽬考⽣、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可除外)。
8、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在全 国统⼀录取⼯作开始后,研究⽣院会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助考
⽣办理向外校调剂⼿续。
⼋.其他事项
1.本⼯作安排未尽事宜,请参照《2017年天津⼤学硕⼠研究⽣ 招⽣复试、录取和调剂⼯作办法》执⾏。
2. 本学院总招⽣计划(不含推免⽣及专项计划)共计474名,
(全⽇制学术学位70名,全⽇制专业学位204名、⾮全⽇制专业 学位200名)。此次公布计划是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源 情况的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 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九、时间安排
体检、资格审查详见研招办⽹站:http://yzb.tju.edu.cn/,复试 具体安排详见化⼯学院后续通知。
咨询及申诉渠道: 天津⼤学化⼯学院研究⽣招⽣办公室 27892369、27406439
天津⼤学北洋园校区化⼯学院50A210
说明: 请各位考⽣认真查阅学院复试⼯作⽅案,按照学院复试⼯作安排参加复试,考⽣可登 陆学院⽹站、官⽅微信、研招q群或者研招办⽹站(yzb.tju.edu.cn)及时查看。预祝考
⽣复试圆满成功,圆梦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