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及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
一、报到事宜:
(一)网上报到
1.网上报到地址:http://yingxin.tjnu.edu.cn,开通时间2017年8月14日。
2.新生初次登陆用户名、密码均为本人身份证号,首次登陆后请修改密码,并注意保存。
3.新生可从网上报到系统查看本人学号、专业、学院、宿舍等信息,同时需要补充填写部分个人信息,如:到校时间,交通工具类型和车次。
(二)现场报到
1.报到地点
新生根据预报到系统中获取的个人住宿信息到所对应的宿舍楼下设立的报到点报到。
2.报到时间:2017年9月12日。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于9月12日(7:30—18:00)在天津站前广场、天津西站、天津南站设接待处。请新生尽量在预报到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在接站时间内到达,以便乘坐接站车辆。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校联系。
(三)公寓入住
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2017级新生请详细阅读网上报到系统“迎新说明”一栏中的《学生公寓新生入住须知》,并在基本信息中确认是否选用学校统一采购的床上用品。若学生选用学校统一采购的床上用品,床品将预先放置在宿舍床位上,费用由供货商在开学后统一收取;若学生自带床上用品,请填写入住须知附件内的《学生自带床上用品检验表》。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天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的相关文件要求,报到当天需携带此表检验床品,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住。以上事宜均需在网上报到系统进行确认,具体详见网上报到系统。
二、外地及本市新生报到时必须按以下要求带齐有关“证、卡”办理户籍关系(户籍关系自愿转入)
(一)办理户籍迁移的新生范围界定
1.外省市新生户籍可迁入我校。
2.天津市内户籍迁移
(1)五区及铁厂(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涉县铁厂)新生,户籍可迁入我校;
(2)十三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塘沽、汉沽、大港)家庭户口新生,户口不允许迁入我校;十三区非农业集体户口的新生,户口可转入我校。
(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市: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正反面));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自行准备一份白色背景个人免冠电子版照片(保证清晰度,25KB以下)。
(三)《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填写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或者“天津师范大学”。
(四)《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研究生报名时的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五)《户口迁移证》上的“民族”一栏必须填写具体民族,不得以“其它”代替;《户口迁移证》上应注明户口类别,即“农业”或“非农业”、或“本省(市)已取消户口类别”;《户口迁移证》上须注明婚姻状况;《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应至少填写两级行政区划,如:“**省(市、自治区) **县(区、旗)”,不得为空。
(六)新生入学应持有《居民身份证》。如没有则必须在原户籍地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新生落户时需将《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按身份证大小规格剪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的左上角处。《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是18位,如没有编号或为15位编码,须补齐后才能落户。
(七)凡户口不迁入我校的学生,其在校期间所涉及户籍的事宜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八)户口迁入学校后,学生不得变更户口项目,不得中途将户口迁出(退学、转学除外)。
(九)新生户口迁入手续只限当年办理。新生自报到之日起30日内必须上交户口迁移材料。如逾期,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权利。公安机关及学校不再受理跨年度学生的落户及农转非审批手续。
三、新生中党员、团员在报到前先办好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1.党、团员在入学时须及时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2.党关系:本市党员由所属区、县、局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写:“天津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区、市)党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其中包括内蒙古的盟、旗委组织部、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写:“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入学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交到所在学院,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到校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团关系:共青团员需按照相关规定,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天津师范大学各学院团组织。
四、按照天津市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精神,学生个人的重要学籍学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以入学当年报名考试登记信息为准,入学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五、档案管理
1.凡享受奖助学金的非定向就业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于开学前交到录取学院。
3.入学后将不再办理档案调入手续。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新生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的通知》(教民厅〔2017〕5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各高校录取的“骨干计划”新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
1.“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籍关系自愿转入;在职新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不转户口。
2. “骨干计划”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七、办理入学手续时须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三张(办理学生证、图书证、户籍关系(白色背景))。
八、交费事宜
新生入学须交纳如下费用:
1.学费
学费标准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一览表》(附件1)。
2.住宿费
新生均住主校区
硕士生4人一间(1200/人、年)或2人一间(1500/人、年)(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博士生2人一间(1500/人、年)
3.保险费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学生应该统一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在本市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参保的学生无需重复参保)。学生每人每年交纳保费标准以天津市人社局最新文件通知为准,并根据专业学制年限一次性缴纳社保费用。具体缴纳金额可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查询并交纳,或于2017年9月开学报到另做参保缴费通知。
4.校园一卡通预存餐费
学校免费为新生办理一张校园一卡通,免押金。为方便学生到校后就餐,学校将统一代学生收取100元餐费预存入校园一卡通。
新生应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缴费,否则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及各项修业计划,不予发放奖、助学金。上述费用可通过网上自助缴费或银行卡划转两种方式交纳。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新生交费须知》(附件2)。
九、九月初会在网站公布新生报到流程,请留意。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日
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一览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元/生、年) |
学术型博士 |
|
10000 |
学术型硕士 |
|
8000 |
法律硕士 |
0351 |
10000 |
教育硕士(不含教育管理) |
0451 |
10000 |
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 |
045101 |
20000 |
体育硕士(不含竞赛组织) |
0452 |
10000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0453 |
10000 |
应用心理硕士 |
0454 |
12000 |
翻译硕士 |
0551 |
14000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0552 |
15000
|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
0651 |
10000 |
工程硕士 |
0852 |
10000 |
工商管理硕士 |
1251 |
20000 |
公共管理硕士 |
1252 |
15000 |
图书情报硕士 |
1255 |
12000 |
艺术硕士 |
1351 |
18000 |
注:具体按照当年天津市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附件2
新生交费须知
一、缴费方式
为方便新生交费,我校提供网上自助缴费方式以及银行卡划转两种方式,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一)网上自助方式
新生可登陆天津师范大学官方主页,点击“统一支付平台”链接按钮,进入“天津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按重要提示要求完成缴费。具体流程如下:
1.系统登陆:输入“身份证号、姓名、验证码”进入系统;
2.确认交费信息:登陆后在“当前费用”显示应交费用信息,通过“学费缴费”选项卡确认交费信息,生成交费订单;
3.支付流程:网上支付提供农行网银、支付宝、微信支付三种渠道。其中,农行网银支付可支持“证书支付”或“K码支付”;支付宝支付输入“付款人账号(本人或他人均可)”、"支付密码"进入支付宝收银台,支持余额支付、快捷支付、网上银行等多银行支付方式;微信支付支持微信扫码支付方式。
4.温馨提示:
(1)若无法缴费,仅显示需查询账户网银开通情况,可进行如下设置:更换IE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的站点-输入https://59.67.79.53-确定”即可操作;
(2)本平台无支付额度限制,若提示支付额度受限,请查询个人银行卡网银支付限额;
(3)通过网上自助缴费的新生应自行确认登录网站及使用环境的安全性,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及资金安全等问题的发生。
(4) 每日23:00-24:00是系统维护时间,请选择其他时间登录缴费。
(二)银行卡划转方式
1.学校为新生统一开立“建设银行龙卡”和“农业银行金穗IC卡”,两张卡效力相同,在校内均设有自助银行,学生可自愿选择其中一张银行卡缴纳费用。使用说明分别见附件2-1和附件2-2。
2.凡使用“建设银行龙卡”或者“农业银行金穗IC卡”,接受学校委托银行收取各项费用的学生,均视为已认知和接受本须知及用卡说明之约定,并据此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缴费时间
如果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新生应在2017年8月20日之前完成缴费;如果采取银行卡划转方式,新生应该在2017年8月20日之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选定的校发银行卡中,学校将委托银行在指定时间内划转。
三、国家助学贷款
1.已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新生应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贷款汇入学校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为“天津师范大学”,开户行为“农行天津榕苑路支行”,账号为02-201101040000625,行号为103110020115)。已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开学报到时应首先到研究生“绿色通道”工作处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资料。
2.学生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申请校源地助学贷款的,需按如下流程准备办理:
(1)学生本人如实撰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2)请从研究生工作部主页下载打印《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如实填写后前往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下载地址为:http://ygb.tjnu.edu.cn/info/1141/1561.htm),
(3)开学报到时前往研究生“绿色通道”工作处提交《报告》和《证明》;
(4)校源地助学贷款事宜根据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校源地贷款上限为每年人民币12000元。如应交费额超过贷款上限额度的,学生可以选择网上支付或者银行卡划转方式补齐差额。未补齐贷款差额的学生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及各项修业计划。
3.特别说明:无贷款而欠学费者则无法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学籍注册,不能进行选课、上课、考试。
附件2-1 “建设银行龙卡”使用说明
1.本卡初始密码为“955330”,学生收到此卡后首先核对与本人信息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应立即更改密码(全国建设银行任意网点的存、取款机均可改密)。本卡不设有效期,可长期使用。学生可通过本卡接受外地家人的汇款,只需将姓名、卡号告知家人即可(汇款需支付一定手续费)。
2. “龙卡储蓄卡”免首年年费,学生在校期间免小额帐户管理费,次年开始每年收取10元年费。
3.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学校为其开立的“建设银行龙卡”。如在天津本地丢失,请立即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口头挂失,本人携带身份证在天津市建设银行任意网点挂失并补办新卡;如在外地丢失本卡,请立即拨打建行电话022-95533口头挂失,回天津市后携带身份证在天津市建设银行任意网点挂失并补办新卡。因为学生个人原因导致资金损失,学校不承担责任。
4. 龙卡储蓄卡的用途:用于代扣应交费用,代发奖、助学金及生活补助,校园一卡通圈存,接受汇款及其他商业银行卡所具有的功能。如在建设银行自动取款机(ATM)取款,在建设银行自助存款机(CDM)存款,缴纳移动、联通、网通、铁通等电话费,在有“银联”标志的ATM机办理跨行取款,在全国有“银联”或“UNIONPAY”标志的商场和超市进行刷卡消费,此卡不能透支。
建行全国客服电话:95533
建行学苑分理处联行行号:105110035125(用于跨行汇款)
建行学苑分理处业务咨询电话:022-23765510、23765512
建行学苑分理处地址:师范大学主校区生活广场商业街101号
附件2-2 “农业银行金穗IC卡”使用说明
1.本卡初始密码为111111,学生收到此卡后首先核对与本人信息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应立即激活更改密码并办理存款业务(全国农业银行任意网点均可办理)。本卡为新版IC借记卡,不设有效期,可长期使用。学生可通过本卡接受外地家人的汇款,只需将姓名、卡号告知家人即可(异地汇款需支付一定手续费)。
2.“农业银行金穗IC卡”免学生在校期间年费及小额帐户管理费。
3.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学校为其开立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IC卡”。如在天津本地丢失应立即拨打农行客服电话95599口头挂失,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在天津市农业银行任意网点挂失并补办新卡。如在外地丢失本卡应立即拨打农行挂失电话022-95599,回天津市后可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在天津市农业银行任意网点挂失并补办新卡。因为学生个人原因导致资金损失,学校不承担责任。
4.金穗IC卡的用途:用于代扣应交费用,代发奖、助学金及生活补助,接受汇款及其他商业银行卡所具有的功能。如在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ATM)取款,在农业银行自助存款机存款,缴纳移动、联通、网通、铁通等电话费,在有“银联”标志的ATM机办理跨行取款,在全国有“银联”标志的商场和超市进行刷卡消费,此卡不能透支。
农行全国客服电话:95599
农行榕苑路支行联行行号:103110020115(用于跨行汇款)
农行榕苑路支行业务咨询电话:022-23859375、23858027、23859371
农行榕苑路支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园区迎水道150-08号,乘地铁3号线“华苑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