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共有15个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11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1855名(学术型1050名左右,专业学位805名左右,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55名左右。专业目录中拟招人数仅供参考,2018年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上报教育部备案的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学习形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特定类别为: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其中研究方向03招收全日制)。其他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各研究方向名称前加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进行标注。
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仍留存就业单位的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初试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含MBA、EMBA)的考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除复试科目外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内的备注说明。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均招收推荐免试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除外),具体接收办法请查看《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八、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我校作为招生单位(代码10080),可接受全国各地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作为报考点(代码1246),根据规定,只接收以下考生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和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天津市辖区各高校(含河北工业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的往届考生。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查询到的信息准确填报毕业院校、专业名称、证书编号等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校验。
(五)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在2018年6月30日前稳定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六)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我校作为报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均在北辰校区,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页公布。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
(五)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已经网上支付的,不再现场缴费)。
(七)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十、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做标记。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在初试和复试阶段均需提供《准考证》,《准考证》须保留至2018年7月。
十一、初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3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6小时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25日8:30-14:30,中间不休息。
十二、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根据国家、河北省财政厅、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艺术学门类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法学门类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学费为8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程硕士和艺术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翻译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学费为7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金融硕士和会计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学费为2.4万/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商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中MBA学费3万元/年,EMBA学费7.5万元/年。
(二)国家助学金发放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学业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准执行。
(五)优秀生源奖发放以《河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为准执行。生源奖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后第一个学期一次性发放。
对来自“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4万元、经管类3万元、其他2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2.5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5万元。
对来自“211工程”高校及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3万元、经管类2万元、其他1万元;参加全国统考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分别为理工类1.5万元、经管类1万元、其他0.5万元。
(六)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
一、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学习年限参照我校学籍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我校2017年共有15个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100名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184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260名左右。(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初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类综合联考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五、我校接收具有推荐资格的高等学校的推荐免试生,接收办法已在我校网站和教育部推免系统公布,请考生查询。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含MBA、EMBA)的考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MBA和EMBA分别执行各自的学费收费标准。
(三)报考项目管理(085239)的考生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除复试科目外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个别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内的备注说明。
八、网上报名
(一)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届时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125100)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考我校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天津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天津市的往届考生,报考点选择“1246河北工业大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北辰校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页公布)。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校验。
(五)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已经网上支付的,不再现场缴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十、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一、初试时间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时间为6小时,中间不休息)。
十二、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奖学金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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