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经济法学考研专业目录2018年与2019年对比一览表
相信在备考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的同学一定知道专业目录是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制定的培养规划。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依据专业目录进行招生和培养工作。具体包含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招生计划人数、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是考研学子们选择目标院校、目标专业的唯一指定官方文件。
然而,各大高校的专业目录均在9月中旬左右才公布,对按照前一年的专业目录来准备的研友们来说可谓姗姗来迟。借此,我们天津考研网特别推出专业目录的对比、变化情况的系列专题,以此来消除学子们的复习误区,使复习更加合理化,让学子们尽早把握报考院校拟定专业的招生动态,为考研学子的专业选择之路指明方向!
天津财经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及大纲 |
天津财经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及大纲 |
专业代码 |
专业、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及代码 |
考试大纲(内容、范围) |
专业代码 |
专业、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及代码 |
考试大纲(内容、范围) |
030107 |
经济法学 |
① 101 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 614 法学综合1
④ 814 法学综合2 |
614法学综合1 :法理学、民法学
1、法理学:法的特征、法的本质、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要素、法的效力、法律意识、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法律体系、法的作用、法的价值、法的历史类型、法系、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制现代化、法治、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与政治、法与经济、法与道德。
2、民法学:仅考《民法总则》内容。
814法学综合2 :国际经济法学、经济法学
4、经济法:
(1)经济法一般理论
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规范、经济法的运行;
(2)市场秩序规制法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宏观经济调控法
计划与投资法、财政法、金融法、价格法、国有资产管理法。(说明:备考各科目,须在指定教材内容的基础上关注相关立法动态,以新颁或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为准) |
030107 |
经济法学 |
① 101 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 614 法学综合1
④ 814 法学综合2 |
614法学综合1 :
1.法理学
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体系、法的要素、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的历史类型、法律演进、法律现代化、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的价值的概念和体系、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人权、现代法治的理念、法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法治与经济、法治与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民法学
民法总论,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点,民法与其它法律的关系、民法的法律渊源和适用范围;民法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私法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环保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和民事法律事实;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团体;民事权利,包括民事权利的类型与保护;民事行为,包括民事行为的分类、成立、意思表示,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欠缺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代理, 包括代理权、无权代理和代理关系的消灭;时效制度,包括诉讼时效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物权法,包括物权的分类、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的保护; 物权的变动,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动产物权的变动,非基于法律行为物权的变动, 不动产登记制度;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与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债权法,债法总论,债的发生、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转移和消灭;合同法总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民法的考试范围仅限于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与合同法总论)
3.刑法学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创制和完善、刑法的根据和任务、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客体概述、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犯罪客观方面概述、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犯罪主体概述、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单位犯罪、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认识错误、 正当行为概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犯罪既遂形态、 犯罪预备形态、犯罪未遂形态、犯罪中止形态、 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罪数判断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 、刑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刑罚的概念、刑罚的功能、刑罚的目的、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非刑罚处理方法、刑罚裁量概述、刑罚裁量原则、刑罚裁量情节、 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减刑、假释、刑罚消灭概述、时效、赦免。
814 法学综合2:
1.中国法制史
社会转型与法律变革之间的关系、周代的分封制;礼与刑的关系、帝制法制演变的规律、秦代法制的开创性作用、春秋决狱、《唐律疏议》、宋代的民事活动、明代中央集权的加强、《大清律例》、清代则例、中华法系、皇帝制度的建立与变迁、皇帝与立法、皇帝与司法、选官制度、监察制度、帝制法制的功能、如何实现从“治吏” 到“吏治”的转变、法律儒家化、中国古代刑法发达的原因、教化和威慑的关系 、中国古代的立法机构、法律形式及法律解释、中国古代重要的诉讼制度、中国古代的法学教育、中国古代的婚姻、继承法律制度、家法族规、乡规民约的对于社会治理的作用、近代中国法制转型的动因、晚清预备立宪、礼法之争、“有宪法无宪政”的历史反思、刑事法基本原则的变革、近代中国的私法变迁的特点、近代中国的律师与陪审制度。
2.经济法学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经济性的内涵、表现;经济法规制性的内涵、表现;经济法经济性与规制性的内在联系;经济法的现代性的表现;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的主要渊源、辅助渊源;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与联系;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与联系;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性、功能及具体内容;有效调制原则的内涵;社会利益本位原则的内涵;经济安全原则的内涵;经济法主体的类型;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经济法主体的责任类型;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 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垄断协议的特征;横向垄断协议的主要表现;纵向垄断协议的主要表现;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特征;经营者集中的类型;经营者集中的实体条件;行政垄断的概念、主体及行为方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混淆行为的界定、分类及法律责任;商业贿赂的界定、法律责任;折扣与商业贿赂的关系;佣金与商业贿赂的关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认定及法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及法律责任;不当有奖销售的认定及法律责任;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保护法的原则;消费者权利的内容; 经营者义务的内容;惩罚性赔偿的内容。
3.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总论,包括:国际经济法的含义、国际经济法的范围及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货物贸易法,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惯例、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对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管制。国际服务贸易法,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规范提要,国际技术贸易法,包括: 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法,包括: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国家的涉外投资立法、发达国家的涉外投资立法、区域性国际投资法制、世界性国际投资法制、《华盛顿公约》与ICSID 体制、《汉城公约》与MIGA 体制。国际货币金融法,包括: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国际信贷协议、国际融资担保制度、对跨国银行的法律管制。国际税法,包括: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征税、跨国所得和财产价值征税权冲突的协调、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逃税与避税。国际经济组织法,包括:世界性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 |
考试科目:614法学综合1:新增刑法部分内容;法理和民法学部分的内容增加了;
814法学综合2:新增了中国法制史部分内容,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基本都变了; |
以上是天津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研专业目录2018年与2019年的对比情况,从对比文件可以看出,天津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研专业目录发生变化。所以,报考该校的研友们要依据现状合理调整复习计划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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