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大学文学院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示
2019年天津大学文学院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示为大家整理发布。天津大学1V1考研复试指导、调剂指导请联系倩倩学姐QQ:2852358027 研哥微信:xdfxk2014 天津考研网QQ:394999530
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文件以及《天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学院根据本院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考核。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规模
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我院的2019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数量,具体名额可随复试情况微调。
2019年我学院硕士研究生(不包含各类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暂定为82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2人左右,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5个方向)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60人左右,为翻译硕士专业。
已接受推荐免试生的情况为:中国语言文学9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8人,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1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5人,翻译硕士12人。
各专业的统考招生(不包含各类专项计划)规模现为:中国语言文学专业6人左右(暂定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3人、汉语言文字学方向1人、中国古代文学方向1人、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1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2人左右,翻译硕士48人左右。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考生将加盖好印戳(资格审查现场盖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审验。复试后,学院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学院在组织复试期间收取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内容可参考学院网站后续公布的复试方案。
(四)复试规则
1、专业线、复试人数与复试名单
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专业线及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为:中国语言文学360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60分、翻译硕士362分。
参加我院复试的人数(不包含各类专项计划)分别确定为:中国语言文学16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12人、汉语言文字学方向2人、中国古代文学方向1人、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1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人,翻译硕士66人。
学院专项计划的相关要求与《天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含非全日制)》一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总分不低于265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总分不低于290分。参加我院复试的专项计划考生5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人)。
名单详见学院网站后续公布的《天津大学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6、如我学院获得学校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指标,我院将根据增量招生名额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获得增量名额的专业可在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上述办法择优录取。
五、时间安排
请见学院网站后续公布的复试安排。
六、其他
咨询及申诉渠道: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2-27404743、022-27406405
天津大学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 022-27403691转606
请各位考生及时认真查阅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安排、复试方案,可登陆学院网站(http://tjufll.tju.edu.cn/jyjx/)或者研招办网站(yzb.tju.edu.cn)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