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大学环境学院考研招生复试办法(含非全日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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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
际情况,现将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环境学院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
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
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
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
环境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
少于 5 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 3 人),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验(实践)能
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
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 1 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
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
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除成立复试小组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学院单独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
3、环境学院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
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
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
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
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规模
环境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部)的 2019 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
取。学院将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
生数量,名额可随各学科、各专业的复试情况微调。
学院招生计划:学术型学位 72(含推免),专业学位 100(含推免)。2019 年
已接收推免生 98 人,剩余统考计划待各专业后续分配结束后,将在复试笔试现场
公布。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可参照进入复试最低分安排复试行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及方向 学习形式 进入复试最低分
071007 遗传学 全日制 338
080702 热能工程 全日制 310
081403 市政工程 全日制 345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全日制 358
083001 环境科学 全日制 355
083002 环境工程 全日制 342
0830J2 环境能源工程 全日制 310
0830Z1 环境信息与规划管理 全日制 310
0830Z2 环境生态学 全日制 310
0830Z3 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310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供热) 全日制 351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市政) 全日制 351
085229 环境工程(环境污染治理) 全日制 310
085229 环境工程(环境管理与规划) 全日制 310
085229 环境工程 非全日制 310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
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 90 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
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
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考生将加盖好印戳(资
格审查现场盖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小组秘
书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由学院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
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后,学院负
责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
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
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
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 4 月 24 日—25 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卫津路校区
第 9 教学楼 104 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
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
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对每位考生的
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为 90 分
钟,笔试科目必须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调剂考生的专业课笔试
要求由调入学院和专业确定。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
能,将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
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
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
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
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
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
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15 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
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四)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名单
环境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
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
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
源不足 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 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80 分,综合素质考核 120 分。专业能
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
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30 分、综合面试 90 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
成绩低于 120 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
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
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
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
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
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招生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
作,不得擅自变更。
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
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四、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
缺毋滥的原则。环境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
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研究生调剂办法
1、调剂要求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学位专业(领
域),并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3)工程硕士原则上只能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包括数学一、数
学二、数学三和自命题数学)的考生中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
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5)其余未尽事宜,参照 2019 年教育部及天津大学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2、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
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
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3、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其他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中调剂录
取。
4、对于跨学院(部)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向
调入学院(部)提出调剂申请,经调入学院(部)系统审核,并经一志愿学院系统
审批后,方可组织复试。调剂考生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相同,并依总成
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五、其他要求
1、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学院共同负责。
2、对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
业生),复试时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
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 1.5~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视为不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社会实
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4、强化对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环境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各学科、专业
的招生数量、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六、时间安排
为减少考生等候时间,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尽量按照下面时间安排办理资格审
查、体检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任选其中一天
参加。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工作要求
资格审查--参加环境学院复试的考生--3 月 14 日上午8:30-12:00--卫 津路校 区
25 教学楼 A区一层大厅--1.3 月 12 日起至复试工作
结束前,登陆研招网硕士招生管理系统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 4 月 24 日—25 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 104室领取。 资格审查--补漏--3 月 18 日下午13:30-16:30--卫 津路校 区第 9 教学楼104 室--1.3 月 12 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硕士招生管理系统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 4 月 24 日—25 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 104室领取。
体检--参加环境学院复试的本校考生--3 月 13 日上午8:00-11:30--卫 津路校 区校医院--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2、缴纳体检费 60 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体检--参加环境学院复试的本校考生及天津市地区其他高校考生--3 月 13 日下午13:30-16:30--卫 津路校区校医院--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2、缴纳体检费 60 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体检--参加环境学院复试的非天津市地区考生--3 月 14 日下午13:30-16:30--卫津路校区校医院--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2、缴纳体检费 60 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专业知识测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3 月 16 日--请 关注学院后续更新--具体时间地点请查看环境学院网站后续更新通知http://www.tju.edu.cn/see/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暂定 3 月 17 日--请 关注学院后续更新--具体时间地点请查看环境学院网站后续更新通知http://www.tju.edu.cn/see/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复试期间--请关注学院后续更新--具体时间地点请查看环境学院网站后续更新通知http://www.tju.edu.cn/see/
咨询及申诉渠道:
天津大学环境学院 27892622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7404743、27406405
说明:
请各位考生认真查阅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按照学院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考生可登陆环
境学院或者研招办网站(yzb.tju.edu.cn/)及时查看。预祝考生复试圆满成功,圆梦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