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大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复试办法公示
2019年天津大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复试办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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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大学的有关规定,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MPA考生复试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本办法经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并报经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一、复试原则
1. 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 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 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条件
1. 进入MPA分数线:总分:182分,英语二: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00分。
2. 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天津大学MPA中心网站http://mpa.tju.edu.cn/ 里的 “招生信息”栏目。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分为时事政治论文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两个方面。
1. 时事政治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时事政治的纸质打印论文1篇。时事政治考核计入复试成绩,未按时提交纸质论文或论文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低于论文满分的60%),不予录取。
时事政治论文详细要求见天津大学MPA中心网站 http://mpa.tju.edu.cn/ 里的 “招生信息”栏目。
提交时间:3月14日 08:30-12:00 13:30-16:30;
提交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2. 综合素质面试:
形式:个人面试;
时间:15-20分钟(含英语面试5分钟)
内容:
①政治素质、对国内外重要时事的了解、党和国家政策及国内外重要时事的理解程度
②价值取向与职业道德
③对经济、管理、法律等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
④工作内容、经验、业绩
⑤逻辑思维与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
⑥判断、自制力与应变能力
⑦表达与沟通能力
⑧创新意识
⑨举止礼仪
⑩英语表达能力
综合素质面试不合格(成绩未达到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分数计算方法
总成绩由初试笔试成绩、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时事政治×20%;
总成绩=初试笔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40%。
五、录取
复试及时事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天津大学将根据录取名额,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给予拟录取资格。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优先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成绩优先录取。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天津大学2019年MPA复试工作安排
日期 内容 注意事项
3月12日(周二)
至
3月15日(周四) 复试缴费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于3月12日至15日,登陆天津大学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
2. 完成缴费后,考生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3.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若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 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月14日(周四)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6:30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若没有学位证,可不提供);
④网上下载打印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备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在《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上盖章;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3月14日(周四)
08:30-12:00
13:30-16:30 提交时事政治论文
及
信息确认 1. 时事政治论文提交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2. 时事政治考核计入总成绩,未按时提交纸质打印时事政治论文或时事政治论文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时事政治论文详细要求见天津大学MPA项目网站招生信息栏;
4. 所有考生需在提交时事政治论文的同时,需完成考生信息确认。
体检 报考非全日制考生不转档案暂可以不参加体检。
3月30日(周六)
13:00-18:30 综合素质面试 1.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印戳(资格审查现场盖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 《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面试时交至复试小组秘书老师处;
备考室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区816室(分组情况当天通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凡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14日前向MPA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A区103办公室 邮编:300072
电话:022-87402083
MPA官方网站: mpa.t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