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硕士招生分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学习方式 备注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0 29(含推免生1人) 全日制 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1人,专业计划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市教育两委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市考试院和天津工业大学有关招生、复试、录取等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复试录取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院组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和招生复试专家组,并在复试前将各组组成人员名单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招生复试工作组由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实施,审定复试考生名单,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对复试小组成员的培训,规范、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复试专家组由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复试专家组在复试当日,经过随机抽取后,组成三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等。
三、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35分(含335分),且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75分(含275分)。
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无需参加复试。
(二)复试办法公开
学院在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基础上,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本办法,提前在学院网站(http://mks.tiangong.edu.cn/)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三)复试名单公开
学院在复试前须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分等信息。
(四)资格审查
学院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核验出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复试规定的考生,不得允许其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开始前(具体时间见后)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考生如遗失准考证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0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具体见学校复试办法中附件);
6.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7.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8.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9.资格审查时间:
2020.5.6-5.9 9:00——17:00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预计该系统5月6日左右正式发布,具体情况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根据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实名验证、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并根据学院要求提前进行系统测试。
2.复试比例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30%;“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不限复试差额比例。
3.复试学科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进行复试。
4.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6日
5.复试内容和成绩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四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外国语口语占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占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占30分。复试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取消《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环节的专业课笔试,以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代替,考核内容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大纲组织命题。
学院提前准备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复试过程中,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能力复试当场由考生随机抽选考题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各复试小组标准统一,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考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对每个复试小组复试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追溯。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复试应急预案
(1)学院选择“腾讯会议”为备用复试系统平台,如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系统崩溃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可考虑使用备选复试系统平台复试,注意不得使用电话复试方式。
(2)学院提前设置应急复试室,并保障复试期间该复试室网络和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复试进行中,任一复试小组所在复试室出现网络或设备问题,则立即通知考生暂停,由技术人员进行修复,待恢复后再继续复试。若无法修复则启用应急复试室继续进行复试。
(3)确因网络故障、电源中断等突发情况造成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学院认为有必要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7.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①学院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考官和工作人员,每名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均需签订《2020年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保密责任书》,对复试试题以及相关工作严格对外保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②学院应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使他们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营造我校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考官和复试小组秘书要熟练掌握复试系统的各项操作,学院要配备专人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支持和故障及时排除。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③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复试考官不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
(2)考生纪律及要求
①复试前考生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线签订《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③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复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
缴费时间:2020年5月6日——资格审查前
缴纳复试费:90元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注意:(1)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到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缴费时间为学校系统开放时间,考生缴费应在学院资格审查之前完成。
9.体检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四、录取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本学院的2020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未经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院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可在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7 + 复试成绩×0.3。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8.学院将经考生“确认”的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9.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天津工业大学以及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五、监督
1.学校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016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站地址:http://yjsb.tiangong.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202
2.学院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6495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13
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