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2020年考研复试及录取方法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负责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审定复试考生名单,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专家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带头人任组长,由不少于5人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配备管理员1-2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等。
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方式及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我院2020年预计招生数163人。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12人、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41人,材料与化工专业领域(材料工程方向)24人、材料与化工专业领域(化学工程方向)83人。此外还有“退役士兵计划”2人(学术型、专业型各1人)、“少民骨干计划”1人(专业型)。
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的150%左右。
3.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录取原则: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有剩余名额的接收调剂。按照不同学科方向及类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复试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单科、总分)。
四、一志愿合格生源复试工作
一志愿合格生源须在学院公布的时间参加复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院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一志愿合格生源名单。考生通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同时提交相关专业邮箱)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由学院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调剂工作具体原则及实施细则
1.调剂工作具体原则
拟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我校规定的调剂条件,被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应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调剂工作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5月20日开通,缺额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发布,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将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并完成所有相应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
六、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冒名顶替。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需要提交完成审查材料(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指定邮箱里提交)方可复试,审查材料包括:
(1)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打印)。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在校生成绩单要求由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教务部门审核盖章;非在校生成绩单从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存档部门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思想政治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7)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10)复试费90元/人(通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缴纳),上传复试缴费成功截图。
注意: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参加一次考试则计费一次。
4)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并签订承诺书,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手签版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应与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提交,提交版本可以是清晰的照片或扫描件。
同时,一志愿考生应在5月14日前一并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及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按顺序提交至学院指定的邮箱(见附表)。调剂考生应在5月20日前一并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及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按顺序提交至学院指定的邮箱(见附表)。
邮件命名要求:2020硕士-专业名称-研究方向-考生姓名。
提交面试材料分组 接收人 接收邮箱 联系电话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600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 非生物
化工 张老师
彭老师 sszhang@tust.edu.cn
pengxiao@tust.edu.cn 18101030090
13752537602
生物化工 朱老师 zhudaling@tust.edu.cn 15822025838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600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 赵老师 Zhaoj614@126.com 15122302027
七、复试内容、时间安排及复试流程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通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参加复试考核。
1.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
(1)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5月17日上午,具体安排如下
一志愿面试专业方向分组情况 面试时间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600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 非生物
化工 5月17日上午10:30
生物化工 5月17日上午10:30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600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 5月17日上午10:30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5月22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布,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2.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及需要加试的相关内容。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须加试数学,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5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复试流程: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屏。
复试采用统一流程,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复试时间每生20分钟。
复试流程如下:
(1)专业基础考察(满分100分)。建立试题库,考生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现场作答。
(2)综合素质能力考察(满分100分)。本环节采用自由问答形式,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表达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3)外语水平(满分100分)。建立试题库,考生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现场口语作答。
八、复试考核内容要求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外语水平
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
九、远程复试工作纪律要求
1. 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学院将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每个小组不少于5名成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教师将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积极营造我院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我院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不会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复试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复试考官须严格遵守《天津科技大学面试考官职责及行为规范》。不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各复试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操作、考生联络、候场管理、纪律要求、应急处理等。
5)复试过程中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 考生纪律及要求
1)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复试过程中确因网络故障、电源中断等造成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学院认为有必要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考生应安装“钉钉”(电脑版)作为复试的备选系统。如遇网络、电源中断等特殊情形,拟采用电话录音形式作为备用。
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严禁适用手机,须严格遵守《天津科技大学面试考官职责及行为规范》。
十、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2.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综合素质100分,外语水平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复试成绩评定:复试小组的考官根据考生在复试各环节的表现,独立对每个考生进行评分。复试小组秘书将各考官所给的成绩取平均,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十一、不予录取的情况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疫情防控
学院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提前确定复试专家小组及组成人数,并提前确定场地,所有防疫物资及复试期间后勤保障的统筹安排由学院安排专人与学校对接协调。同时,在复试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做好防护。
十三、注意事项
1.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发布复试结果,请考生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化工与材料学院网站。
2. 复试后需随时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需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通知,过时不操作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如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面试不畅等特殊情况,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制定的“远程网络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办理。
4. 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学院网站:http://hgxy.tust.edu.cn/
学院研究生导师介绍:http://hgxy.tust.edu.cn/yjsjy/60736.htm